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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央視」成媒體人的「新常態」?

安靜2015年8月31日

《財經》記者王曉璐被指涉嫌夥同他人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訊息,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在央視認錯。對此,媒體人、律師、經濟學家紛紛提出各種批評和質疑。

Screenshot YouTube China Finanzjournalist Wang Xiaolu
圖片來源: YouTube

(德國之聲中文網)新華網31日凌晨報導,《財經》雜誌社記者王曉璐因涉嫌夥同他人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訊息,中國證監會工作人員劉書帆因涉嫌內幕交易、偽造公文印章、受賄等犯罪,於8月30日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中央電視台《朝聞天下》當天播出了王曉璐接受採訪的畫面,電視上的他表示:"我通過私下打聽獲得新聞素材,主觀判斷,撰寫報導。我不應在敏感時候發表對市場有重大負面影響的報導,不應該僅僅為了轟動效應,給國家和股民帶來這麼大損失。我很後悔。"

媒體人忿忿不平

王曉璐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消息一出,網上有不少上表示支持"支持公安部,嚴厲打擊犯罪"。也有網民質疑:"不是說股市危機是不懷好意的外國人在搞鬼嗎?怎麼是一個記者的行為?"也有人提問:"他到底犯了什麼法?"

記者上官方電視台認錯並非先例,如《新快報》的陳永洲知名記者高瑜。新浪認證為南方周末經濟部記者黃河的微博帳號31日稱,"上央視"已經成為介個時代媒體人滴"新常態"。新浪認證為媒體人的王劍更是直言不諱:"央視第一法庭庭審中"。

擁有近10萬粉絲、新浪認證為中山大學全媒體研究院中國新聞業評議會特約觀察員的"石扉客2014"感慨道:"去年對我震動最大的,是浦志強案和沈顥及21報系案。今年才過半,就已經有讓人同樣震動的周世峰及鋒銳案和財經及中信案了。身為媒體人,在這個危機四伏的時代,真有坐過山車般驚心動魄目眩頭暈的感覺。"

記者上官方電視台認錯並非先例,如《新快報》的陳永洲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針對王曉璐的認錯內容,擁有65萬粉絲、新浪認證為財經媒體人的羅昌平寫道:"專職'私下打聽'十年,感謝不抓之恩! "

擁有近20萬粉絲、自稱是王曉璐原同事的王以超指出:"如果一名媒體人,既不存在主觀惡意,同時又不存在不當得利,僅僅因為一些專業上的瑕疵,就要面臨刑事危險。我只能說,這樣的社會,距離法西斯主義並不遠。 堅決聲援原同事、現《財經》雜誌記者王曉璐,希望他和這個國家每一個人,都能得到公正的對待。並且願意為其本人以及家屬,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擁有近14萬粉絲、新浪認證為資深媒體人朴抱一補充:"王曉璐的行為是職務行為。'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訊息罪'的客觀要件是編造並且傳播,而傳播的載體是《財經》雜誌的網路版,而且根據版署一貫強調的新聞三審制,是財經審核併發布的。所以,如果涉嫌犯罪,應該是單位犯罪,而不是個人犯罪。單純對個人追責,有悖司法正義。"

擁有7.5萬粉絲、新浪認證為電視台主編的記者張琳寫道:"技術貼。話說某報說4000點是牛市起點,是不是也屬於'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且'造成惡劣影響'呢?"張琳指的是四月下旬《人民日報》發表的文章《4000點才是A股牛市的開端》。

擁有11萬粉絲、被新浪認證為媒體人的王星WX 總結說:"抓律師,讓走投無路去求助法律的人真的無路可走。抓記者,把只有單方說法、未向主管部門核實的稿子歸為編造虛假訊息。這麼做,是和尚在挖廟吧?"

律師和經濟專家有話要說

擁有38萬粉絲、新浪認證為周澤律師的帳號表示:"什麼叫編造並傳播虛假訊息,不是私下打聽獲得訊息並加上自己的判斷而寫稿的嗎?我以前講授新聞法制與倫理時說,新聞真實,就是傳播者確有依據,並確信真實。代入本案情況,我認為記者的報導仍不失新聞真實。"

網民質疑:不是說股市危機是不懷好意的外國人在搞鬼嗎?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W. Wei

新浪認證為天津財經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李煒光的微博帳號則分析說:"媒體不是行政管理機構,它們有報導的自由,也可以有完全相反的報導存在,報導不實,行政部門可以出面澄清事實。現在是行政部門不作為,出了問題找媒體算賬。我很理解該記者在央視攝影機面前認頭服輸,否則有可能因此而失去自由,對於個人來說就是災難降臨。"

國際組織呼籲釋放王曉璐

王曉璐供職的《財經》雜誌社26日發布《關於本刊記者王曉璐被公安機關傳喚事宜的說明》,確認王曉璐在其家中被公安機關傳喚,並表示:"雜誌社對記者在職務範圍內的正常采寫行為承擔責任,並維護記者依法履行職務的權利,關注其享有的其他合法權益。"

總部設在紐約的非政府組織國際保護記者委員會(CPJ)當天發布新聞稿稱:"中國當局對金融市場波動的超敏感,並不能成為其拘禁採訪報導新聞的記者的理由。我們呼籲中國當局立即釋放王曉璐。"

另一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的中國部研究員王松蓮27日接受"自由亞洲"採訪時也發出了同樣的呼籲:"我們認為當局應該立即把他釋放,如果因為他的報導,這些都是包括在記者採訪的言論自由之內,根據中國的憲法和國際法,這些是應該受到保護的言論自由。"

國際保護記者委員會等國際組織呼籲釋放王曉璐

總部位於巴黎的無國界記者組織28日也發布新聞稿敦促中國當局立即釋放王曉璐。該組織指出,當局對王曉璐的指控是荒謬的,顯示中國政府企圖控制媒體對股市價格波動報導的控制。

新華網的報導介紹:"7月20日,《財經》雜誌社及財經網發布記者王曉璐撰寫的報導《證監會研究維穩資金退出方案》。受該報導影響,股市出現異常波動。當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該報導不實,並強調有關媒體對市場有重大影響的報導不與監管部門核實是不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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