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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居日"的中國公民行動

2010年10月4日

2010年"世界住房日"當天,北京被拆遷戶前往天安門廣場,進行"我想有個家"行動。抗議野蠻拆遷、政府和房產商勾結以及政府在抑制高房價方面的失職。

「拆」圖片來源: AP

安得廣廈千萬間

1985年12月17日,第40屆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決議,確定每年10月的第一個星期一為"世界人居日"(World Habitat Day),也稱"世界住房日",聯合國確定這個權利日的目的是,喚起人們對人類居住環境和人人享有適當住房基本權利的關注,並呼籲各國政府重視住房及相關問題,為解決這些問題做出積極努力。

這個世界性的權利日對中國公眾來說有著更為現實的意義:野蠻拆遷、房產商暴利、政府在抑制高房價的無所作為成為人們行動起來的背景,中國公民在今年的"世界住房日"期間發起了"還我安居權"的公民行動。

今年上午,倪玉蘭、董繼群、王玉琴、湛江、韓穎等來自北京各市區的被拆遷戶前往天安門廣場,打出"我想有個家"的標語,以呼應"還我安居權"的公民行動。

我想有個家

北京的深秋是最美麗的時節。棲居在北京西城廠橋附近一家小旅店的女律師倪玉蘭,會想起她和街坊們在北京積水潭胡同裡的已經消失的"家"。奧運時,隨著全城以"奧運"之名的強拆,北京成片的胡同消失了,他們也隨之失去了家園。

倪玉蘭也因為幫助奧運被強拆的居民代理訴訟,被中國當局送入監獄達兩年之久。2010年,飽受監獄折磨的倪玉蘭出獄,失去了家的她只得和丈夫棲身北京東城皇城根遺址公園一條長椅上。後來經眾多熱心網民幫忙才得以寄宿在一家小旅店。

王玉琴,也是北京暴力強拆的受害者,多年來流離失所,共同的遭遇將她和倪玉蘭、其他被強拆戶緊緊聯結在一起。

10月4日上午,除三位被警方控制在家的被拆遷戶外,還有其他九位在天安門廣場進行了"我想有個家"的抗議活動。警察在現場對他們進行了嚴格的審查和阻攔,又有三位被北京警察控制,其中一位攜帶了一塊拆遷老屋"瓦片"的公民被限制不得進入廣場。

倪玉蘭說:"瓦片就代表著我們的家,我們這次活動的主題就是'我想有個家'來呼應這次'世界人居日'期間很多公民發起的'還我安居權'行動,瓦面朝上代表我們的家被掠奪走了,我們唯一剩下的就是這塊老瓦,我們這些都是在解放前買的財產。今天在廣場上響應的人很多,但是要參加的人被警察控制了,所以很多人沒能去成。"

據倪玉蘭的丈夫董繼勤介紹,當時拆遷他家時,是政府、開發商和法院協同,他們用欺騙和假文件的方式,在他們根本沒有同意的情況下,暴力強行拆除。

王玉琴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說:"我覺得政府強拆就是用流氓手段,因為讓老百姓沒有房子住,他們謊稱是"危房改造",把老百姓的房子拆了後蓋成豪宅高價售出,可拆遷戶是居無定所,有的都睡在馬路邊了,因為反抗拆遷,好多人被拘留、被判刑、被勞教,還有些人自殘自殺。我作為一個拆遷戶,一個願望就是想要一個自己的家,有了自己的家,我們才能好好工作好好生活。"

今天在天安門抗議的被拆遷公民還改編了一首台灣歌曲《我想有個家》"我想有個家,有個風能進,雨能進,黑惡勢力'皇帝'不能進的家。96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一年又一年找不到屬於我的家!"

解決住房及相關的"土地問題",需要"憲政"

近些年來,因為住房產權糾紛和相關的土地糾紛層出不窮,北京知名律師唐吉田就曾代理過此類案件。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唐律師談到了這個問題的實質原因。

"我覺得根本的原因是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土地制度的問題;更深層面是整個政治制度的問題。在我看來,住房也好,包括其他與住房有關的拆遷、徵地等問題的出現,都是土地國有、土地所有的制度造成的。這種制度實際上造成了大多數國民對土地這樣一種財富沒有發言權,只有少數官僚可以借用國家或政府的名義,肆意的侵犯他人的耕地或住房的權利。"

適當人居權指的是公民能夠獲得體面住房

關於"世界人居日"公民權利的話題,德國之聲採訪了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蘇振華,他認為在"世界人居日"應該強調"適當人居權",他說:"在國際社會,"適當住房人權"早就被公認為重要的基本人權,適當住房權在如《世界人權宣言》等一系列國際公約中得到明確承認。我國是《世界人權宣言》的締約國家,《世界人權宣言》明確指出,'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確立住房權規範的法律文本固然並沒有要求確保每個人都享有華屋豪宅,但是諸如租地使用權的保障、可負擔的住房、大眾參與對住房資源的控制、有可居住的適當住房等等都是住房權的題中之意。"

他強調:"適當人居權 是《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的概念,指的是公民須能夠獲得體面住房。"記者向他提問:"目前中國存在著富人與窮人住房面積極不平均的現狀,曾有社會學導師指導學生做了一個簡單的社會調查,在北京的高檔社區,在夜晚時數亮著的燈光,以此來瞭解空置率,發現很多高檔住宅空置率非常高,而另一方又是很多城市被拆遷戶居無定所。"他說:"這顯然也是社會不公平的體現,但這不是原因,只是結果,而根本原因還在於體制"

總部設於瑞士日內瓦的國際人權組織「住房權與驅離中心」宣佈,中國被列入2005年違反住房權最嚴重的三個國家之一。該組織敦促中國信守已簽署過的國際人權條約,不要為了經濟發展踐踏人民的居住權。五年過去,中國拆遷情況愈演愈烈。「住房權與驅離中心」執行主任萊奇表示,中國自動簽署了上百項跟人民住房權有關的國際法規和條約,但中國當局在過去10年裡卻拆除了至少125萬套住房,搬遷了370萬人,其中很多人是被強行搬遷的。由於政府與房地產商給予的補償極低,許多人在被強制搬遷後失去了住所。

作者:吳雨

責編:李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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