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路異議先驅黃琦被判刑12年
2019年7月29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黃琦創辦並負責運作的"六四天網"的名字來自1989年6月4中共政權對天安門民主運動的血腥鎮壓。
根據法庭資料,黃琦案是習近平2012年上台以來,異議人士受到的最嚴厲的判決之一。
7月29日,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黃琦"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及"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沒收個人財產2萬元。其中"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3年,"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11年,數罪並罰執行12年有期徒刑。
"六四天網"報導中共官員腐敗、侵犯人權以及中國媒體不能報導的其他敏感話題,已經在中國大陸被封禁。
2016年11月,"六四天網的"獲無國界記者頒媒體自由獎。根據國際特赦組織消息,幾周以後,黃琦就在他的家鄉成都被拘捕。
黃琦長期堅持抗爭,多次惹怒中國當局。
2008年,四川發生"5.12"大地震,87000人死亡或者失蹤,其中包括數千名正在學校上學的學生。黃琦在"六四天網"首先報導了校園"豆腐渣"工程。2009年,他因此被判刑入獄三年。
出獄之後,黃琦繼續堅持運作"六四天網"。2014年,因為該網站報導天安門廣場一起疑似自焚抗議事件,黃琦和其他三名公民記者遭到北京警察傳喚。
張平/ 葉宣(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