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4名事故煤礦礦長2010年11月16日2010年11月16日複製連結廣告河南省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16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對4名礦長判刑,其中一名刑期為15年。另一名礦長被以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被判刑13年。2009年9月8日發生的平頂山新華區四礦煤礦瓦斯爆炸造成76人死亡,15人受傷。2009年3月,該礦已被確定為停工停產整改礦井。(據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