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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次從法國「獵狐」成功

任琛2016年9月20日

據新華社等中國官媒報導,中國公安日前在法國警方的協助下,成功將一名「獵狐行動」所通緝的嫌疑人押解回中國。中國公安部表示,這是中法引渡條約2015年生效後,中法兩國間首次成功引渡逃犯。

Symbolbild Korruption
圖片來源: Fotolia/S-Christina

(德國之聲中文網)有關報導稱,浙江省瑞安市公安局於2013年12月底發現,嫌疑人陳某在2009年2月至2012年5月的時間裡,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非法吸收公眾資金2000餘萬元人民幣。"2013年3月,陳某逃匿法國。2014年9月,瑞安市人民檢察署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陳某批准逮捕。據中國媒體報導,同年11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紅色通報。

《法制日報》報導稱,2015年10月28日,法國警方將陳某抓獲。隨後,中方依據中法引渡條約通過外交途徑向法國提出引渡請求。經審核,法國決定向中方引渡陳某。9月14日,法國警方在巴黎機場將陳某移交公安部"獵狐行動"工作組。9月15日12時許,陳某被押解至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海外"獵狐" 引渡是基礎

中國於2014年7月開始啟動"獵狐"專項行動,緝捕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2013年10月中國媒體《財經》雜誌曾發表"中國裸官報告",引述中國公安部2006年5月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公佈時間,中國已陸續緝捕到外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320人左右,直接涉案金額近700億元。

由於中國尚未廢除死刑,而且有關司法不公正、無法有力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權利的指責不斷出現,歐美發達國家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沒有與中國簽署引渡條約。這也導致歐美、加拿大等發達國家成為中國腐敗官員的"避風港"。隨著以賴昌星為代表的一批要案通緝犯被遣送回中國後沒有被判處死刑。與中國簽署含有刑事司法協助內容條約的國家越來越多。

賴昌星被引渡回中國後,被判處無期徒刑圖片來源: Reuters

德中尚無引渡條約

中國外交部宣稱,截止2016年7月,中國已經與71個國家締結司法協助條約、引渡條約和打擊"三股勢力"協定共132項。其中有32個國家與中國簽署了引渡條約,它們大多是中國周邊國家和非洲及發展中國家。但也有一定數量的西方國家與中國簽署了引渡條約,包括法國、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德國外交部向德國之聲確認,德國目前沒有與中國簽署任何形式的司法協助或引渡條約。

德國聯邦司法部告訴德國之聲,中德兩國有關簽署司法協助和引渡條約的談判從2011年開始就基本進入停止階段。直到2015年6月,才恢復了有關談判。之前,陪同李克強總理出席2014年第三輪中德政府磋商的外交部長王毅與德國外長施泰因邁爾在兩國外長對口磋商時商定,中德將加快締結中德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和引渡條約談判。據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報導,在2007至2014年的時間裡,中德就締結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已經舉行過四輪談判。報導稱,中德雙方強調,德國不應成為腐敗分子的避難所。

就此,德國聯邦司法部發言人斯特芬(Josephine Steffen)指出,哪怕中德兩國沒有簽署引渡協議,但仍然能夠在國際法的框架下進行刑事案件方面的合作。為此,需要單獨審查個案的情況。但在目前的情況下,德國不是沒有可能向中國遣返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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