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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釋法逐「獨派」 香港各界憂法治

葉宣
2016年11月8日

中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進行釋法後,批評者認為這是對香港司法獨立的干涉。也有人擔心這一舉動會促使更多香港人走上街頭,加入反對北京政府的抗議行列。

Hongkong Abgeordnete Baggio Leung & Yau Wai Ching
圖片來源: Reuters/B. Yip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第104條進行釋法後,兩名"獨派"當選議員事實上已喪失了進入立法會的資格。

當選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惠禎在上個月舉行的宣誓儀式上,以挑釁方式故意修改誓詞,並拒絕效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鑑於目前香港就此展開的司法程序尚在進行當中,批評者認為,中國人大在此期間發布釋法文本是對香港司法獨立的干涉。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接受香港電台採訪時稱,此次釋法是"為香港立法",對香港法治的破壞比過去4次更嚴重。

香港主權回歸中國以來,人大對基法釋法已經是第5次。此前,分別於1999年對居港權問題、2004、2005年兩次對特首任期和普選及香港政治制度改革、2011年對香港對外事務進行釋法。

周一,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主任李飛在新聞發布會上駁斥了有關人大釋法干預香港司法獨立的指責。他說:"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明確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行使全面和最終的解釋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和香港法院具有相同的職責和義務,人大不存在對香港司法獨立的干預。"

有批評者指出,只有在香港終審法院提出請求時,人大才能進行釋法,而這一次不是這種情況。對此李飛表示:香港法院在進行基本法釋法時,凡是涉及中央管理的事務和中央和特區關係的條款,在作出終審的判決之前要由終審法院向人大常委會提請釋法。但是,"應由終審法院提請"不是講只有終審法院提請了人大才能釋法,這一款中約束的是香港的司法機關,而不能限制全國人大常委會。

香港大律師公會周一發表聲明,對人大就基本法104條的釋法表示遺憾,認為這一行動是沒有必要的,對香港的法治建設有害無益。

有專家認為,中國人大釋法的目的首先並不是為了澄清憲製程序,而是為了顯示北京擁有的政治權力。香港城市大學政治學教授鄭宇碩對德國之聲表示,釋法行動表明"人大常委會的意志高於香港的司法獨立"。

美國政府對香港立法會宣誓爭議的發展表示"失望"。國務院發言人唐納(Mark Toner)周一表示,香港立法會和司法獨立在保障特區在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框架下實行高度自治中扮演著關鍵角色。他呼籲中國和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所有民選政治家避免任何激化擔憂和破壞對"一國兩制"原則信心的行動。"一個高度自治和法治的開放社會對香港的穩定與繁榮至關重要。"此前英國外交部發言人也作出了類似的表態。

英國皇家國際事務研究所(Chatham House)亞洲問題顧問研究員薩默斯(Tim Summers)對德國之聲指出,其實大部分香港市民並不支持獨派議員在立法會的示威行動,"大多數人覺得這樣做過於魯莽,但這並不意味著香港人贊同北京對基本法釋法。"他對香港的政治生態發展並不樂觀:"將這兩名議員逐出立法會將促使他們的支持者再度走上街頭。"

周二晚,香港數百名律師和法律專業大學生身著黑衣進行了一場靜默遊行,抗議人大釋法。隊伍從高等法院行進至終審法院。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遊行發起人之一郭榮鏗律師認為,釋法損害了香港的法治和一國兩制,他對法新社記者說:「我不能接受這成為香港常態的一部份。」 另一位刑訴律師則表示,雖然這樣的遊行不能改變變眼下的事態,「但如果我們沒有任何行動,就連希望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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