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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資深媒體人陳傑人因言獲罪被判重刑

2020年5月1日

根據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5月1日發布的消息,曾為中國多家重要媒體工作的一名記者因犯有攻擊執政的共產黨的「罪行」,被判刑15年。

Symbolbild | Meinungsfreiheit / Redeverbot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imageBROKER/C. Ohde

(德國之聲中文網)據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在該院網站上的通告,4月30日下午,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開庭,對被告陳傑人等"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行賄"案宣告一審判決,陳傑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百零一萬元。

"尋釁滋事"是中國當局用以對付批評政府人士的慣用罪名。

對陳傑人的宣判正值中國領導人面對國際上問責之聲不斷之時。一些國家政府、團體、組織和個人認為北京當局對新冠肺炎瘟疫大流行負有責任,理由是,當局壓制了本來有助於遏止新冠肺炎肆虐全球的批評性意見。

根據桂陽縣人民法院的通告,曾就職於中共主要喉舌《人民日報》的陳傑人"為謀取非法利益,憑借自己的'網路大V'身份,利用訊息網路有償發布虛假訊息或者負面訊息,惡意炒作有關案事件,攻擊、詆毀黨政、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起鬨鬧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

通告稱,陳傑人與前妻和另3人組成的"犯罪團伙"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獲利730萬元人民幣。

人權組織--"中國人權捍衛者"(TheChineseHumanRightsDefenders)發表聲明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陳傑人。聲明強調,對他的重判意在懲罰他在微博和其它社群網站平台發表政治言論。聲明指出,陳傑人先後被多家官媒開除,其中包括《中國青年報》、《新京報》和《中國日報》。聲明說,此後,陳傑人在微博等社群網站上發表了大量評論和調查報告。

中國人權捍衛者指控中國當局未給予陳傑人以公正審判的機會。

 

凝煉/王凡(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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