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糾結的人大代表選舉
2012年1月12日《中國青年報》11月30日發表題為《輔導員讓圈定名單,讓學生選舉人大代表,稱必須選上》,一位叫"涵子童鞋"的網友,在網上公佈了自己學校福建三明學院選舉基層人大代表時,輔導員發出一份通知,明確要求學生應該保證哪一位候選人要被選上,還有二名候選人則可以二選一,隨後發上了一份題為"區人大選舉相關事宜"的通知,其中寫道:"三明學院是三元區人大換屆選舉荊西街道第三選區,共有4名正式代表候選人。根據差額選舉的原則,要求從4名候選人中選出3名正式代表。其中,張麗華、張敬豐必須要選上。"
當選舉成為上級安排的任務之時,選舉已完全變味了,這些代表可能會將代表身份當成榮譽,當成獎勵,或者當成行政待遇,代表與選民之間的法律關係就淡化了,或者沒有了,不是公推公選出來的代表,既沒有使命感,也難有責任感,這樣的命定代表,有什麼意義呢?
當中青報記者電話採訪相關輔導員,為什麼要指定選舉代表呢?陳輔導員說他是聽學院領導口頭傳達的。而這位輔導員甚至沒有看過《選舉法》。記者告訴他,《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預選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他這才意識到自己的做法是錯誤的。
今年的人大代表選舉,許多地方曝出禁止公民獨立參選人大代表的醜聞,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倒退呢?地方行政部門為了權力最大化,或者為了規避因真正的人大代表被選舉出來,而造成的被監督局面出現。自己內定的人大代表,與行政部門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是自己信得過的人,不會給自己工作添亂,地方行政部門的動議、決策,容易被人大表決時通過,這樣,人大實質上成為行政權力部門的一部分,成為其舉手表決機器,成為民主政治的花瓶。
我們每五年就能看到各級領導人在電視畫面上出現投票的鏡頭,但我們沒有通過電視看到那些候選人大代表是如何被初選出來的,更難能看到,他們如果角力競選人大代表的候選資格,他們有怎樣的政治理念,有怎樣的客觀條件,將怎樣為社區公民提供服務,還有,社區居民如何能找到人大代表,而人大代表對社區居民或社區狀況,有怎樣的認知,將通過自己的努力,如何改變不良的現狀,以滿足其代表選區居民的需要。
我自己對今年基層人大代表選舉的感受相當糾結,單位通知去領取選票,但那些內定的候選人是怎樣選舉出來的?無從知道,只有幾幅照片,百十字簡歷,他們到底想代表我們去做什麼,一點相關訊息都沒有。我曾問過上一屆當選人大代表的朋友,他說是上面安排他當候選人的,被選舉上,也與他無關,似乎早已內定好。這樣的代表既無責任感,也無榮譽感,莫名其妙地當五年代表,完成了上級領導對自己的信任。
即便是最高領導人在中南海投票選舉人大代表,我們看到的也是走過場,領導人們投票之後,發表一篇重要講話,但最重要的秩序是讓候選人說話,他聽取候選人的觀點與態度,自己再根據候選人的水準投票,這樣的重要過程沒有,這才是最重要的環節,被有意省略了。為什麼中國人不能像成年人那樣,選舉人大代表?成年人那樣,就是每一個人都自主地選擇代表,每一個代表都自主地發表意見,而不是現在這樣,所有人都跟幼兒園的孩子一樣,被身後的大人們決定著自己的選擇。
一些虛張聲勢的宣傳標語、橫幅,渲染了五年一度人大代表選舉的氛圍,而在具體的規則秩序上,卻罕有進步。人大代表選舉不僅體現共和國制度的優越性,體現公民權力,也是一次民主教育,特別是對青少年,現在一些學校公然通過行政力量讓學生選舉內定的候選人,這對未來一代青少年造成極為嚴重的惡劣影響,如果新生代孩子們不再相信共和國選舉制度,不再相信成人社會制定的法律章程,這個世界對他們來說將無公平正義可言,他們或者成為逆來順受的臣民,順民,還有可能成為暴民。
人大代表制度是共和國的根本制度,如果這個制度被動搖,或者被人為淘空、虛置,它實質上是在背叛共和國制度,當人民被代表的時候,不僅大多數公民權益得不到保障,更會使地方行政權力得不到有效制約,許多社會問題因此生發,造成公民社會基礎的缺失或敗壞。
後記:這篇時評文章應國內媒體邀約撰寫,但媒體編輯突然接到上級"有關部門"通知,對中青報報導的有關學校讓學生選舉指定人大代表之事"不報不評不轉"。這樣的通知令人匪夷所思,它不僅違反了新聞自由原則,也有違人的良知,學校輔導員不僅接校領導通知,指定選舉人大代表,而且對國家選舉法一無所知,這樣的新聞報導出來,對社會有什麼危害?它只會提醒教育工作者們,應該懂法守法,國家有了真正的民意代表,不僅是社會穩定的基石,更是執政者之福。現在之所以社會底層亂象叢生,根本原因就是各級政權的行政權力獨大,沒有任何力量可以制約。
作者:吳祚來
責編:吳雨
作者簡介:中國學者、作家、時政評論人,曾任中國藝術研究院科研處副主任、文藝理論與批評雜誌社社長。現為中國藝術研究院文化戰略發展研究中心"全國網路文化調研報告"負責人。主要作品有:《文化是一條河流》(東方出版社2008)、《數字-影像: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