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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話都可能被稱為國家機密

2005年9月27日

上星期,中國一家地方法院以「顛覆罪」判處記者鄭貽春七年監禁,原因是他為法輪功外圍的美國中文報紙「大紀元時報」提供稿件。這是繼不久前記者師濤被判處八年徒刑後的又一起新聞工作者入獄事件。法蘭克福匯報認為:

圖片來源: AP

「這樣嚴厲的做法表明,中國政府在網路和手機簡訊息等全球快速通訊的時代仍然企圖阻止『負面』訊息流向國外。中國對網路和電子郵件進行全面檢查,擁有一支網上警察大軍,但檢查官們仍然不能完全成功地控制訊息流動。示威和抗議的消息傳到國外的速度快於檢查官封網的速度。

出現這樣的情況後,安全部門就開始追查消息來源,當事人被送上法庭。對這些案件,中國司法部門可以使用『出賣國家機密』的彈性條款。至於什麼是國家機密,由黨來決定,需要時甚至可以事後追加認定。除了控制訊息流向國外,黨也企圖控制國內新聞。儘管如此,調查揭發醜聞、腐敗、環境災難的新聞越來越多,新聞早已成了中國社會公眾批評的一部分。只要有好處,政府部門也利用新聞,中國總理本人就要求幹部和政府部門接受新聞界和公眾的監督,但新聞報導仍然有很多禁區。」

今年早些時候,新加坡海峽時報的香港記者程翔在中國也遭遇同樣命運。程翔在押已滿五個月,但中國司法部門至今未開庭審理。世界報就程翔事件對香港新聞界的影響寫道:

「程翔的被捕又引起了香港記者的一陣恐懼。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香港雜誌記者說,『我們對自己與中國政府的接觸很擔心,因為我們所說的任何話都可能被稱為國家機密。』許多香港記者、知識分子、政治家和企業家甚至安全部門都與內地的政界人士有非正式聯繫。他們交流訊息,有受到從事間諜活動指責的危險。香港記者雖然處於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之下,但在邊界的另一邊,中國對他們使用不透明的新聞法,這一新聞法給予了國家幾乎為所欲為的權利。

1997年7月1日香港移交中國以來,一再有批評中國的記者被解僱或調離,這更加使人擔心,向世界開放的香港媒體可能會失去鋒芒。人權組織『中國人權』的調研部負責人貝克林說:『香港是對中國進行觀察的中心,程翔的案子猶如把這個中心釘進了棺材。』許多事件表明,北京正在加強對香港媒體施加影響。不過,香港有一些亞洲最好的報刊,他們繼續發表一系列批評中國的報導,從科學調查的結果也看不出香港的新聞檢查或自我檢查有明顯增強。」

本文不代表德國之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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