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女性,二等公民
2013年6月6日(德國之聲中文網)阿米尼(Asieh Amini)終於恢復了視力。幾年前,她幾乎失明,心力到達衰竭的邊緣。她回憶道,"醫生說,我處於驚恐狀態。"這位伊朗婦女運動積極分子無法忍受她多年來看到和感受到的:婦女在伊朗監獄的處境、她們被判處死刑以及處置石刑。阿米尼說,"我每天到監獄看望不同的被判死刑的婦女,每天的責任都很重大。我同她們的感情變得很接近,有些就像是我們孩子。久而久之,這一切變得對我非常殘酷。"
從記者變成婦女運動積極分子
阿米尼曾在一家報社當記者,2003年發生的一件事徹底改變了她的生活。她得知一名16歲的女孩被關進監獄,原因是人們譴責她同一名男子有婚外關係,為此,這名女孩被判石刑。阿米尼仔細瞭解了這個案子。她發現,這個名叫薩哈勒(Atefeh Sahaleh)的女孩自10歲起就經常遭到強姦,為保密可以得到一小筆錢。有一段時間,薩哈勒認為這就是她用來賺錢的工作,後來她因賣淫而被抓。"法官的裁決是,她被判死刑。但我的調查卻是,這個案子沒有經過嚴格調查,從而判決不合理。 "
阿米尼將薩哈勒的身世寫成文章,但她任職的報紙沒有勇氣發表。於是,阿米尼給薩哈勒請了一名律師並給她的家庭一些經濟上的支持。然而,她卻挽救不了死刑。"這時,我瞭解一點非常重要:我們在伊朗有一部可怕的法律,就因為同男人有性關係,就能被判死刑。"此後,阿米尼現了一樁又一樁被石刑處死的案子,它們都是秘密處死的。因為國際壓力,伊朗政府曾公開聲明不再執行石刑。人權觀察德國分部主任米歇爾斯基( Wenzel Michalski)說,"石刑發生不多,但還是時有發生。"
阿米尼越來越多地成了人權積極分子。她丟掉了她的記者工作,開始轉入地下工作。2008年,她同其他人一道創辦了"反石刑運動",該運動挽救了多人的生命。
法律的歧視性
阿米尼發現,伊朗的法律規定了對婦女的歧視。她在監獄裡看到一些受害者曾勇敢地反抗對手,但又以"不純潔"的名義判處死刑。還有一些女性在婚姻當中受盡虐待和暴力。她說,"有些婦女殺死了他們的男人,因為她們無法離婚。她們希望離婚,但卻不能如願,家庭也不支持她們。"在一個男人主宰的司法制度裡,女性很難達到離婚。有時官司一拖就是好幾年。許多法官就只念兩段支持男人的《可蘭經》,只有男人可以離婚,然後法官再將一個離婚的模式宣讀三遍就完事了。
女孩一過9周歲就能夠接受所有懲罰手段,而男孩要到15歲之後。國際特赦組織也認為這樣的規定不公道。繼承家產方面,女孩的繼承權只有男孩的一半。伊斯蘭科學工作者阿米普(Katajun Amipur)說,如果離婚,"女方一般得不到撫養自己孩子的權利。"如果女方希望工作或者到國外旅行,都需經丈夫同意。根據伊朗現行的法律,男人可以有4名妻子。
阿米普說,"以上領域都是伊朗婦女拿來指責國內司法制度的地方,她們認為,在這個國家,婦女成了二等公民。"她說,這是一種制度性的歧視,對整個社會產生嚴重結果。阿米普說,"如果一個制度就是這樣,它在學校裡就對小學生這樣說教,那麼很難想像,年輕人會產生男女平等的觀念。"
壓迫和監督
另一名旅居海外的女記者朔吉亞(Mitra Shodjaie)認為,自阿赫邁迪內賈德當選總統以來,伊朗婦女的地位明顯繼續惡化。在那裡為婦女權益進行鬥爭或者投身民主運動,便會遭遇危險。朔吉亞說,"許多活動人士都進了監獄,其他人也都很擔心,他們全天候地受到監視。監督顯然得到加強。 "
阿米尼於2009年也親身感受到這一點。那是在阿赫邁迪內賈德重新當選之前。阿米尼說,"我的全部生活和所有活動都處在嚴密監督之下。一些朋友被捕,我們幾乎無法展開工作,雖然我們在努力嘗試繼續工作。阿赫邁迪內賈德連任後,局勢更加惡化,無法用電話聯繫到人,電郵也發不出去,人更見不著。"總統大選4個月之後,阿米尼離開了伊朗,她在那裡已感到很不安全。
人民意志帶來轉變
阿米尼對國內政治境況發生變化不抱希望。雖然如此,她相信轉變是可能的,但它不是通過選舉而來,而是由公民自發產生的。她說,"我希望,受歧視的經驗可以幫助我們走近民主。而民主必須產生於民。沒有人能夠替我們思想和行動,我們必須自己承擔。民眾會選擇轉變的,這一點會在選舉之後出現。"
作者:Ana Lehmann 編譯:李魚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