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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德國警察會不會向徐純合開槍?

任琛2015年5月19日

在有關黑龍江省慶安火車站警察是否有必要開槍擊斃公民徐純合的問題上,支持和反對的各方討論激烈。如果徐純合面對的是德國警察,他也會被當場擊斃嗎?

Deutschland Polizist Dienstwaffe Archiv 2007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德國之聲中文網)5月2日,45歲公民徐純合在黑龍江省慶安火車站被民警李樂斌擊斃,引起中國輿論高度關注。在中國網路上,有關警察是否應該開槍將其當場打死的討論十分激烈。在許多人看完中國官媒的影片報導,支持警察開槍擊斃徐純合的同時,中國警察執法行為的正當性也受到不少人的強烈質疑。

支持警察開槍的輿論聲音大多認為,對於像徐純合這樣一個用老母親和孩子當"擋棍牌",甚至還將自己的孩子仍在地上,然後又在和警察的打鬥中搶奪警棍的肇事者來說,應該被擊斃。反對者的聲音則表示,必須關注徐純合在火車站不讓他人進站,最後和警察陷入肢體衝突的根本原因。而且,官方媒體必須公佈安全攝影頭所記錄的全部內容,讓公眾瞭解中央電視台公佈的影片以外的整體現場記錄。

在支持警察開槍的聲音中,有一種觀點相當普遍:如果放在歐美國家,像徐純合這樣"暴力襲警"的肇事者也會被警察擊斃。德國之聲就此採訪了德國北威州兩名職業經驗超過10年的在職警察。其中一位同時是法律專家(警察B),多年來一直從法律的角度研究警察何時可以開槍,目前在北威州的一處地方警察局擔任高層領導職務。另一位是一名普通警察(警察N),擁有多年在德國各大城市執行警戒任務的豐富經驗。兩人均不願公開姓名。

民警李樂斌"毫不專業"

在觀看中國中央電視台上載至影片網站YouTube的剪輯版影片之前,兩位德國警察對中國國內支持和反對開槍擊斃徐純合的輿論背景有所瞭解。之後,警察B表示。從徐純合把母親推向警察,並將孩子扔在地上的行為來看,有理由相信他當時的精神狀況並不正常。但影片中警察的一系列反應和舉動也"毫不專業"。

警察B指出,從影片中可以看到,火車站民警已經一度將徐純合制服,將其用手銬固定在進站口的護欄旁邊。德國警察會在這個時候呼叫增援,控制肇事者。如果增援無法及時趕到,德國警察會求助周圍的民眾幫助控制肇事者。從體形上來看,徐純合與民警相比沒有明顯優勢。民警也曾一度能夠成功的制服徐純合。從影片提供的訊息來看,現場的一連串事件讓這位民警力不從心。但警察B認為,現場民警犯下的第一關鍵性錯誤就是在用手銬將徐純合固定後,在沒有解決根本問題的情況下,又將其放開。

警察N表示,在這種情況下,德國警察會將戴上手銬的徐純合帶出火車站,在記錄其個人訊息後,責令他不准再進入火車站地區,並將其釋放。在後來與徐純合爭奪警棍的打鬥中,如果換位他是執勤民警。他不會在看到警棍被奪走後持槍接近肇事者。他認為,這個時候警察需要做的是與徐純合保持距離,讓他手中的警棍無法對自己造成傷害。然後試圖與肇事者談判,爭取時間讓增援趕到。

警察B補充說,從影片反應的現場情況來看。當事民警可以用另外的方式緩解衝突局勢。他可以先選擇撤退,因為徐純合除了之前把自己的母親推向民警,並把自己的孩子丟向民警以外,沒有要用警棍對除民警以外的他人造成傷害的意圖。徐純合的憤怒情緒完全只針對這位民警本人。所以,也就並不存在徐純合手握警棍傷害他人的危險。但警察B也表示,如果徐純合面對的是一名德國警察,後者在手中警棍被奪走的情況下也有可能掏槍,但只會在為了保護自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萬不得已的時候才會使用。從現場的影片來看,手持警棍的徐純合在警察開槍前雖然向其側身方向多次攻擊,但沒有攻擊警察頭部,沒有對警察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警察開槍必須是最後一種選擇,比如說他已經被逼到死角,或身後有障礙物讓他無法躲閃。但這兩種情況在影片中都不適用。

徐純合和民警李樂斌打鬥現場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多年研究警察何時可以使用致命武器的警察B表示,德國的司法機構在處理類似案件時,會一定的考慮到警察也是普通人,也會在情急之中犯錯或反應不當的因素。但德國的警察都會接受相關訓練,學習如何應對類似情景的技巧和策略,與普通民眾相比,警察應該更能夠沉著應對衝突局勢。警察B認為,慶安火車站的民警應該也接受過類似的訓練。就算他最後做出了開槍的決定,在當時距離徐純合非常近的情況下也應該向他的腿部或手部開槍,完全沒有必要向心臟部位開槍。因為警察的目標應該是讓徐純合喪失行動能力。徐純合中槍之前距離警察很近,也不處於迅速移動的狀態。所以德國警察如果會開槍,也不應該瞄準徐純合的心臟。

德國警察"明令禁止"在火車站裡開槍

警察N感興趣的是,中國的法律對警察何時可以開槍有沒有明確的規定。按照約束德國警察的法律,在火車站這種公共場合開槍是被明令禁止的事情。因為影片顯示當時周邊有許多民眾,警察如果開槍,子彈誤傷他人的可能性極高。這種可能性比警察撤退,然後需要面臨肇事者生命威脅的可能性要高出許多。

警察B指出,從中國官方媒體公佈的影片資料來看,慶安火車站民警李樂斌在處理此事的過程中犯下了一系列專業上的錯誤。從起初曾控制了局勢,但沒有化解衝突開始。到沒有在進入民警崗亭後呼叫增援,也沒有向周圍民眾尋求幫助。後來,又沒有與肇事者保持距離。最不可接受的是他作為警察,在掏出警棍後又被他人奪走。所有的這些錯誤反應導致他在面對手持警棍的徐純合時掏出了手槍,但又犯下了最致命的一個錯誤:向徐純合的致命部位開槍,而沒有向腿部和手部開槍。

德國警察在公共場合不得隨便開槍,因為誤傷他人的風險太大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但從個人的角度出發,警察B認為不應該對這樣一個看守火車站的民警提出過高的要求,期待他在危急發生時能做出一系列正確的決定。從影片中無法看出民警李樂斌的年齡和接受專業訓練的程度。在警察B看來,李樂斌當時完全無力招架。在這種情況下,所有人--包括警察也會做出並不理智的決策,這在德國也是時有發生,仍屬正常的事情。德國司法機關在處理相關案件時,也會考慮這一因素。但不可否認的是,人們可以期待一個訓練有素的警察可以做出比普通民眾更專業的反應。

警察N和警察B一致認為,如果說德國警察之前也犯下了與民警李樂斌同樣的一系列錯誤,確實讓徐純合最後有機會手持警棍與警察面對面的對峙。可以想像有部分德國警察在這樣的緊張局勢下會掏出手槍開火。但在距離肇事者如此之近,雙方又幾乎處於靜止狀態的前提下,有90%的德國警察不會掏槍,就算有人掏槍,也不會瞄準徐純合的致命部位開槍。

除了開槍以外的選擇

警察N補充表示,德國和美國的警察在外出執行任務時一般都會配備胡椒水。許多美國警察還配備了可以發出20000伏高壓電擊制服對手的電槍。德國目前已經為特警配備了這種高壓電槍,目前正在討論是否也應將其配備給巡警。這種高壓電槍可以在五米的距離內,隔著衣裝讓人立即失去行動能力,但不會致命。警察N指出,如果民警李樂斌也擁有類似的配備,就可以制服徐純合,不用將其斃命。

警察B證實,有統計顯示美國的警察確實更容易在執行任務的時候使用槍械,並開火。但他解釋說,這是因為美國普通民眾的持槍率很高。美國警察面對持槍民眾的可能性也很高。而在對槍枝實行嚴格管制的德國,警察很少需要面對持槍民眾,所以也很少需要掏出手槍。

同時身為法律專家的警察B向德國之聲表示,如果是在德國。無論警察李樂斌的行為是否正當,都首先必須接受檢察機關最嚴格的調查。為了維護公正,涉入調查不能是涉案警員所處地區的檢察機關和警方。調查過後,如果證明警員的做法沒有觸犯刑法,他就會繼續接受警方內部紀律檢查部門的調查,直至充分證明其行為正當為止。如果法庭判定他觸犯了刑法,視情節輕重會被判處兩年以上徒刑,並被警方開除。如果量刑在兩年以下,他則需面對罰款或降職的處分。

針對影片中徐純合將母親推向警察,並將孩子扔向警察的內容,兩位德國警察一致表示。警察在執法的過程中必須分別、獨立的看待一系列事件。徐純合對家人的舉動可以說明他當時的精神狀態錯亂,但還不足以評定他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在評斷警察是否可以開槍時,徐純合幾天前,或者幾分鐘前的行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警察在開槍的那一刻,徐純合是否對他人的生命安全產生了威脅。而在這一刻,徐純合的母親和孩子都與他有一定距離,沒有直接受到生命威脅。警察B強調,如果這時徐純合持警棍轉身走向他的母親或孩子,警察開槍擊斃徐純合就有可能合情合理,但事實卻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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