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痼疾導致計生暴力
2012年6月28日周二,中國官方新華社公佈了馮建梅強制引產一案的調查和處理結果,當地責任官員被處以行政記過和撤銷職務等處分。隨後,計生委宣佈要赴19省督查,重點包括社會撫養費徵收、避孕節育措施的管理等。北京律師張凱此前曾經主動要求願意為馮建梅一家提供法律支持,也對中國在計劃生育方面存在的現實問題非常關注,他指出計生部門粗暴執法的根源有多個方面:
"比如在美國,人們對墮胎的事情就非常慎重和敏感,因為他們有著基督教的信仰文化背景。而在中國,嬰兒(胎兒)的生命權就沒有那麼受尊重。當然,制度問題也是一個重要背景。比如每個地方都有一個計劃生育的指標,這個考核標準對於官員來說可能起著一票否決的作用,如果達不到指標,他們想要繼續當這個官就很難。"
計生指標讓官員堂而皇之侵犯人權
據《新民周刊》發表的報導,馮建梅所在村鎮由於前兩年的計劃生育工作"成績"出現下滑,抽查結果沒有達到合格標準,因此被上級"掛了黃牌"。迫於趕緊摘掉黃牌的壓力,計生官員就"加強了工作"。
除了計生工作指標迫使官員為保住烏紗帽乃至凸現"政績"而不擇手段之外,張凱律師還指出,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如今已經成為一條產業鏈,甚至可以說是地方財政"增收"的一條途徑。所謂"社會撫養費"其實就是過去的"超生罰款",根據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的解釋,這是"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費用",目的就是"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
社會撫養費,究竟養了誰?
馮建梅的丈夫鄧吉元就對《新民周刊》的記者強調,自己就是因為沒有在規定時間內交上4萬元的社會撫養費,才遭遇了這樣的悲劇。根據張凱律師介紹,社會撫養費一般根據當事人的收入水準徵收,大概相當於其年收入的數倍,具體數額由當地部門酌情決定。地方計生部門徵收的社會撫養費慣例上是上交國庫,按規定納入地方財政管理,但是這筆錢進入地方財政之後究竟用在哪裡,始終存在很大的不透明性,也引起了社會爭議。有學者甚至發問:社會撫養費究竟撫養了誰?
疏通司法救濟的道路才是正解
對於計生委此次發動的19省督察行動是否能夠產生實際效果,張凱律師表示十分懷疑:"採用行政糾察是很笨的做法,也是成本很高的模式。最好的方法還是開通司法救濟的途徑。而目前在中國向通過司法解決計生問題是非常困難的,甚至在法院立案都很難。"
此次引起激烈爭議的馮建梅被強制引產一事,到目前為止也僅僅是通過行政處分的方式對責任官員進行懲罰,還沒有追究其刑事責任。包括法律業內人士都深知,要想把計生問題爭議帶到法庭上去,以司法途徑解決,幾乎是不可能的。雖然中國有相關的立法來約束計生部門的行為,禁止在工作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和財產權,但是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違法侵權行為仍然是屢見不鮮。
作者:雨涵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