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前台灣總統陳水扁和夫人吳淑珍被判處無期徒刑

2009年9月11日

據台北消息,周五,台北地方法庭判處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一審罪名成立,陳水扁和他的夫人吳淑珍被判處無期徒刑。陳水扁和吳淑珍還分別被判罰款2億與3億台幣,終身剝奪公權。檢察官指控陳水扁貪污318.5萬美元國務機要費,接受土地交易中的賄賂900萬元台幣,並在協助承包商獲得的項目過程中獲得273萬元的回扣。 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被判處2年6個月徒刑,罰款1.5億新台幣。陳致中的妻子黃睿靚被判處1年8個月徒刑,海外資產沒收。

跳轉至下一欄 DW熱門報導

DW熱門報導

跳轉至下一欄 更多DW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