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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德越南勞工:從集體打工到單獨開業做買賣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11月5日

這些人曾經是越南工人階級的驕傲,他們既紅又專,才被選進留洋的隊伍。在當年的民德,雖語言不通,世情難辨,但他們的生活有高度的保障,臨走還發得一筆洋財。89年高牆傾倒,民德崩潰,越南勞工成了這場歷史變遷的見證人與受難者。

在德生活的年輕一代越南人圖片來源: AP

前民德政府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於1980年4月簽署了一項「限時性在民德企業內雇傭和培訓越南勞工協議」。這項協議被雙方推崇為「國際間團結精神」的象徵,事實上,背後埋藏更深的是簡單的經濟原因:民德政府需要大量的外來勞動力,以保證工業生產的繼續進行乃至擴大提高。外籍工人使用最多的地方是化學領域、汽車製造、紡織行業以及清潔部門。他們來自的國家除越南外,還包括古巴、安哥拉以及莫桑比克,但這支「國外軍團」中,越南人佔的比例最大,僅在1988年就有31.500名越南勞工遠涉重洋,來到民德集體打工。

應該說,這是一項雙贏的協議,雖然看上去工人外輸是一條單行線,但其實越南政府從中得到很大實惠:工人薪水裡先是16%、後來12%的比例必須轉交越南政府,用於「建設和保衛偉大的祖國」。當時越南的勞動力過剩,這樣輸出勞工,便減輕了國內勞工市場的壓力。而且,工人在相對先進的民德還可以提高工作技能。

不僅兩國政府,越南勞工對到民德集體打工的積極性也非常高。工人可以將薪水最多60%的部分寄回國內。一般來說,越南工人可以連續5年往家裡寄錢,個別情況下,可以延長至7年。按規定,工作年滿5年後必須回國,由輪換的人員來接替。在這一點上,當年民德的政策有別於不做時間限制的前西德外籍工人政策。因此,民德政府從一開始就不需關注外籍工人融合社會的問題,也正是這個原因,越南工人從一開始就是獨立於民德社會之外的一個特殊群體。

這個群體不同當地人聯絡,根本無法同當地人論及共存、平等與發展的話題。在越南一方,「融合」德國也是不受歡迎的:融合了德國,那不就疏遠了越南,以後怎樣「再融合」回越南呢?

出於這一思路,越南一方採取了相應措施,越南勞工清一色地住在自己的小區裡,決沒有德國鄰居的騷擾。他們來德後只學一、兩個月的德語,而且也是為了能在工作時應急,根本談不上同當地人交流。許多滯留至今的越南人,雖然已在德國生活了近20年,仍不能用德語進行表達。

越南小區內都是集體宿舍,工人的行蹤都在領導的監督之下,有時領導還會查夜。集體宿舍按照男女性別分配房間,每人至少有5平方米的活動空間。 對女工的限制很苛刻,不準她們懷孕生孩子,懷孕的女工便被送回越南。到1989年民德解體為止,10年間,每年有大約300名婦女因懷孕而回國。不僅懷孕,生病超過3個月,也會被取消在德的工作許可。但另一方面,工人的社會保障卻是萬無一失,非常完善到位。每位越南工人在合同期內不僅有固定工作,同時,兒童金、生病期間照發薪水、醫遼保險、工作服以及回鄉探親等社會福利都可以全部享受。合同結束,返回家鄉前,每名工人可以托運最多兩噸貨櫃货物,其中最多5輛自行車、兩輛輕型摩托車、兩台縫紉機、150平方米的布料。

當時,民德物資緊缺,到處都是賣方市場。民德公民看到越南勞工如此將大宗貨物打箱托運,很是眼紅。他們說,越南勞工哪裡來這麼多錢,還不是他們得到了西馬克,然後在黑市上倒手換成東馬克!民德媒體甚至也在為這股民情推波助瀾,說越南勞工對民德物資緊缺至少負有部分責任。

時間在推移。到了1989年柏林牆倒塌前夕,民德91.000名外籍勞工中大約還有60.000人是越南人,他們中男性佔了70%。在當時所有外族群體中,蘇聯軍隊包括家屬共有35萬人,接下來便是越南人,佔第三位的是波蘭人,52.000人。1990年6月,最後一屆民德政府經過協商,宣佈勞工協議圓滿結束,但允許越南勞工在合同結束前保留居留民德的權利。自願提前結束合同者,可以享受3000東馬克的一次性補貼。返鄉機票和勞工補償均由各自企業負責。

東西德統一後,滯留德國的越南勞工先是被允許有期限地居留,後來,許多人申請政治避難,但幾乎無例外地遭到拒絕。他們沒有被強行遣送返鄉,而是出於人道原因獲得了事實上的難民身份,因為假如他們回到越南,不能排除因「叛逃」罪而受到迫害的可能。

1993年又一條新規定出台,越南勞工如果滿足某些條件,便可以居留德國。這些條件中有一條是要有足夠的資產或收入,可以養活自己及全家。東西德統一後,60%至70%的越南勞工失掉了工作,他們到哪些再去找一份工作呢?為了滿足居留條件,不少人便自己開業,做起了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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