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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軍庭審現場「秀眼淚」,能否保命?

2013年6月11日

6月9日,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開審,檢方稱劉志軍有坦白情節及濫權損失和受賄贓物已挽回,可從輕處罰;劉志軍辯護律師則表示,劉志軍並無立功表現,也沒有任何檢舉揭發。

FILE - In this May 11, 2009 file photo, China's Railways Minister Liu Zhijun meets with Norwegian minister of communications, Liv Signe Navarsete, in Oslo, Norway. Liu, the ex-railways minister who led the rapid expansion of China's bullet train network has been charged with taking bribes and abusing his power in one of China's biggest graft investigations. A court press office official said they had received the lawsuit against Liu from prosecutors on Wednesday morning, April 10, 2013. (AP Photo/Scanpix, Stian Lysberg Solum. File) NORWAY OUT
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AP Photo

(德國之聲中文網)6月9日上午,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被控受賄、濫用職權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開審理。檢方指控:劉志軍涉嫌收受11人賄賂共計6460.54萬元;此外,劉志軍還被控涉嫌濫用職權,為女商人丁書苗(又名丁羽心)及其與親屬實際控制的公司運作鐵路建設工程項目中標等事項提供幫助。早前被媒體炒的沸沸揚揚的性賄賂並未進入法庭審理環節。劉志軍本人對被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沒有提出異議,他還一度聲淚俱下,稱本應該為中國鐵道、中國夢做更多的貢獻。昨日中午12時,審判長宣佈休庭,該案未當庭宣判。

據北京媒體《京華時報》報導,案發後,劉志軍受賄的贓款及其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被司法機關全部追繳,這其中僅房產就有374套,人民幣超過8億元。另檢方起訴書中的扣押內容顯示,除包括人民幣、美金和港幣在內巨額贓款外,還包括股票、公司股權、汽車、書畫、飾品等讓人嘆為觀止的內容。庭審中控辯雙方就兩筆共4900萬是否是受賄款進行了三輪辯論,這也是庭審中唯一存在爭議的指控。

值得關注的是檢方提出劉志軍有坦白情節,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和受賄贓款基本已挽回,可從輕處罰。而官方為劉志軍指定的辯護律師之一錢列陽則表示"在這次案件中,劉志軍並沒有立功表現,也沒有任何的檢舉揭發。在紀委調查時,劉志軍都是如實供述的,包括紀委已經掌握的內容和並未掌握的內容"。錢列陽也向媒體表示,律師為劉志軍罪輕辯護理由是"他發展高鐵,曾為社會作出貢獻"。新浪名博"老榕"發表評論:"檢方當庭提請從輕處罰,辯護律師稱劉志軍並無立功表現。可能真的拿錯發言稿了?" 知名作家野夫也表示:"一到高官貪腐案,公訴人就軟語呢噥,甚至幫罪人說情。一到煽顛案,公訴人就跟挖他家祖墳似的,旁徵博引落井下石。"

溫州動車事故現場圖片來源: AP

庭審結束後,劉志軍是否會被判死刑?檢方所說的從輕理由等再成公眾焦點。知名律師劉曉原發出致北京二中法院公開信,指本案卷宗達477本,僅用三個半小時走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後陳述三個階段,對法庭能否質證證據表示懷疑,劉曉原認為"劉志軍案是一起特大經濟犯罪案,如此走過場的庭審,法律和司法尊嚴何在?"隨即該案的另一指定律師婁秋琴向媒體解釋,此案在開庭前,在秦城監獄召集了庭前會議。而秦城監獄也是目前關押劉志軍的地方。

"當局從寬,可能是考慮劉志軍對鐵路建設的功勞"

法學學者徐昕也發出評論:"案發後,劉志軍涉及374套房產及逾8億元被追繳這些無關受賄?至少也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吧?我糊塗了。但很明確的是,劉志軍死不了,可在豪華監獄微笑著完成聲淚俱下的悔過'本應為中國夢貢獻自己的能力',過些年再保外就醫……。"

中國知名律師張思之向德國之聲表示,回顧當局早前處理的高官貪腐案,包括前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及前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案等,涉貪腐的深度、廣度和危害不及劉志軍案。前兩者皆被判處死刑。如果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劉志軍應該被判極刑,但此案遠不止一個經濟犯罪案這麼簡單,庭前會議選擇在秦城監獄召開,雖然合法,但不合理:"這個案子有一定的複雜性,就受賄本身來講,再加上374套房產,數字會非常大,是可以判死刑的;我覺得當局有可能從寬,還是考慮他對中國鐵路建設的功勞,但這個又不願意放在桌面上講。判死緩的可能性比較大了。" 專欄作家連鵬對此並不贊同:"審案不是扮家家酒,不能拿功和罪相提並論,再說,天亮難道是公雞的功勞?"

張思之:從這個案子看出為何官員財產公開難行圖片來源: Fotolia/Carlson

劉志軍於2002年9月起擔任中國鐵道部黨組書記;2003年3月正式就任鐵道部部長。其在職期間,特別是在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中國政府為應對金融危機,投入資金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劉志軍借此開啟了中國高鐵"大躍進"時代,高鐵品質引專家擔憂。2008年4月中國曾發生膠濟鐵路事故;2011年7.23"溫州動車事故"曾震驚世界,也引爆中國鐵道部貪污腐敗、挪用和賬外存放資金、違規收費獲利等醜聞。此事件也加速了中國對已於2011年2月底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罷免職務的劉志軍的調查。

"從這個案子中可以看出 為何官員財產公示難行?"

張思之認為從此案延伸開來,劉志軍巨額貪腐財物讓網友驚嘆的同時,也正可以窺見中國當局為何遲遲不願意推動官員財產公開,並把要求財產公示的公民關進監獄:"啟發了我們一個問題,中國官員財產公示制度之所以難行,從這個案子中我們可以看出一些東西來,他們的財產真的是天文數字,太驚人了。劉志軍擔任鐵道部長沒多長時間,也沒有更大的政治背景,從底層上來的一個人,幾年時間搞這麼多財富。"

張思之也認為,習李上台以來,在反腐上頻頻表態,劉志軍雖然不是在習近平上台後被抓,也算是一個"老虎"級別的官員,當局如何處理劉志軍也在考量未來反腐的力度。

作者:吳雨

責編: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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