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被執行死刑
2015年2月9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根據美聯社援引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報導,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宣佈,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漢和他的弟弟劉維以及其他三人執行死刑。
根據路透社報導,曾排名中國富豪榜第230位的劉漢2013年在北京首都機場被警方控制。劉維等多人也相繼被逮捕。
去年,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判處劉漢死刑。劉維及另外3人亦被判死刑,5人被判死緩,4人被判無期徒刑。
香港《南華早報》早前報導劉漢案件時曾表示:"劉漢涉黑案之所以頗受外界矚目,主要是劉漢被認為和前中共政治局周姓常委之子周濱關係密切。"
去年7月,周永康之子周濱"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湖北省宜昌市檢察署批捕,周永康本人則在黨內被紀律檢查機構立案調查。
2014年年末,中共中央通過了中紀委關於周永康的審查報告,決定開除周的黨籍,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最高人民檢察署隨即表示對其立案偵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