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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妻弟判11年監禁

2013年6月9日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妻弟劉暉,因受詐騙罪指控,被判11年監禁。劉霞表示,這完全是政治迫害。劉暉在離開法庭時說,"法官你這麼來判決,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德國之聲專訪劉暉的代理律師莫少平。

A relative comforts Liu Xia, left, wife of imprisoned Nobel Peace Prize winner Liu Xiaobo, while she cries outside Huairou Detention Center where her brother Liu Hui has been jailed in Huairou district, on the outskirts of Beijing, China, Sunday, June 9, 2013. A court sentenced Liu Hui, the brother-in-law of China's imprisoned Nobel Peace Prize winner Liu Xiaobo, to 11 years in prison Sunday — an unusually harsh punishment for a business dispute that the activist's wife immediately decried as a warning to the whole family. (AP Photo/Alexander F. Yuan)
China Prozess gegen Schwager von Friedensnobelpreisträger Liu Xiaobo Liu Xia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德國之聲:莫律師,能不能請您介紹一下今天法院的宣判情況?

莫少平:今天(6月9日)早晨9點鐘在懷柔區法院第二法庭宣判了。旁聽的只有6個席位,其中3個席位是劉霞、她的哥哥和劉暉的太太。另外3個人我不太認識。公訴人也去了。前後宣判的時間可能是10分鐘左右,是截取判決書的宣判結果來宣佈的,並不是整個兒把判決書念了。

宣判完了,問劉暉上訴不上訴。劉暉當庭就表示要上訴。也問另外一個被告人劉暉的助手上訴不上訴,他也明確表示上訴。劉暉在離開法庭的時候,說了這麼一句,就是"法官你這麼來判決,你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

庭審之後,我們又去看守所去會見了一下劉暉,劉暉明確表示,"我必須上訴"。因為法庭認定他詐騙罪,他絕對不服。整個庭審過程基本就是這樣。

作為劉暉的辯護律師,您怎麼看這一宣判?

作為劉暉的辯護律師,我們肯定不認可懷柔法院的這一判決,因為它沒有依據基本的事實和法律的規定作出判決。因為它認定劉暉構成詐騙罪的證據是非常不充分的。這個在庭審的過程中,大家都可以聽到的。所以它把這種相互矛盾的證據,在沒有排除合理懷疑的情況下,認定劉暉構成詐騙罪,這從法理上講是絕對講不通的。

劉霞淚流滿面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劉霞對宣判有怎樣的反應?

劉霞當時在場。庭審之後,她明確表明自己的一個態度,就是這完全是一個不公正的判決,完全是政治迫害。

劉暉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是否合乎司法的基本原則?

從程序上講確實有問題。首先,是不是能夠由懷柔法院來管轄這個案件,從法律上講是存在爭議的。因為它所指控的所謂"主要的犯罪事實"並不是在懷柔。所以懷柔區法院能不能管轄這個案件,在程序上就有問題。

第二,劉暉曾經是去年3月被抓,到9月後被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時候是依據公安機關撤回起訴意見書。按照中國的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它認定構成犯罪,是要形成一份起訴意見書的,移送檢察署審查起訴,並且把所有的卷宗材料移送到檢察署。當時9月份的時候,公安機關實際上是已經撤回了它的起訴意見書。那在撤回起訴意見書之後,如果沒有任何新的實質性證據的情況下,你就同一個事實,再次提請法院進行審判,這從法律上是講不通的。從程序上講,這也是有問題的。

再有呢,當時公安機關威脅劉暉家裡的人,說你請哪個律師都可以,不能請莫律師。這等於是剝奪了劉暉聘請律師提供幫助的一個權利。

所以這些都是違法的。這些是程序上的問題。

實體上的問題我剛才已經講了,是相互矛盾的、口頭上的一些說法,來給他定罪,證據是不充分的。特別是劉暉的副手趙軍天在當庭實際上也是不認罪,否認了他以前的說法。那麼法院都沒有採信他當庭的說法,把他剛剛被抓時的一個說法,作為認定案件的一個依據。而趙軍天明確表示,當時他為什麼這麼說,是因為公安機關對他刑訊逼供,幾天幾夜不讓他睡覺,所以他被迫是這麼說的。

法院宣判後圖片來源: Reuters

法庭的宣判還是認為劉暉和趙軍天詐騙300萬元是嗎?

對,法庭還是認為它構成詐騙案。按中國法律,什麼叫詐騙呢?就是說,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非法佔有他人的財物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讓別人把財物主動交給你。它在認定劉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證據上,是不足的。

那麼劉暉和趙軍天的說法是怎樣的?

他們的說法是,劉暉他們當時有一個房地產的產權交易的項目,是委託所謂的本案受害人所在的公司進行這種交易。當然,能夠從事這種交易的公司有很多家,只不過這家公司和劉暉的副手、本案的另外一個被告趙軍天相識,所以就說行,委託你這家公司來進行產權收購的這個項目業務。

他們認為300萬是一個返傭,就是劉暉他們這個公司的一個房地產項目的一個收購,委託所謂的案件受害人張冰所在的公司進行操作,張冰的公司因為操作這個項目掙了很多錢,那麼按照中國的一些規定,我因為你這個項目掙了錢,我應該返回你一些傭金。這個事情,咱們姑且不論,是不是涉及到其它的問題。但如果因為這個問題發生糾紛,完全可以通過一個民事糾紛去解決。就是我覺得我給你的返傭多了,或者我不應該給你返傭,完全可以通過這個方式去解決。完全沒有必要公權力去介入,認定他去詐騙。

所以,劉暉自始至終都沒有承認說我是詐騙。他始終就說,張冰因為我們這個產權交易項目掙到錢了,他們等於一種感激吧,返回我們一些傭金,僅此而已。

有媒體報導,法院宣判時稱,基於劉暉"積極向受害人退還210萬元",因此"輕判"11年徒刑,檢察署的量刑建議是12年至14年,是這樣嗎?

作為檢察機關指控,它的量刑建議是12年到14年。作為劉暉這邊,現在你給我們的返傭一共是300萬,兩個人一共是300萬,你如果發生爭議的話,我們按照司法機關的要求,我們先把這個錢都放在法院,如果認定,是返還,如果不認定,還退還我們。所以法院認為他們積極把300萬交到法院,是一個從輕的情節。

劉曉波繫獄,劉霞遭軟禁,與外界斷絕聯繫圖片來源: dapd

您所瞭解的劉霞近況如何?

她現在自由度沒有任何改善,按她的原話來講。還是受到監控。身體狀況也確實很不好。今天她也淚流滿面,因為她跟她弟弟關係也非常好,感情非常好。

請問接下來上訴的流程是怎樣的?

二審的流程就是說,按照法律的規定,上訴到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兩個月之內,要作出二審的判決。我們會替劉暉進行上訴,會提出我們的二審辯護意見。

採訪記者:苗子

責編:石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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