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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毒販案重審 改判死刑

王凡 綜合報導
2019年1月14日

在11月的一審判決中,加拿大人謝倫伯格因為走私毒品罪被判15年有期徒刑。在去年年底的上訴審理中,法院認定該判決過輕,決定發回重審。在本周一的重審中,他被判處死刑。

China Gericht in Tianjin
謝倫伯格在重審中被判處死刑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M. Schiefelbein

(德國之聲中文網)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在華走私毒品案周一(1月14日)在重審中,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死刑判決。與此同時,法庭表示,謝倫伯格有權提出上訴。

從15年到死刑

2016年3月15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謝倫伯格案進行了公開審理。2018年11月20日宣告一審判決,謝倫伯格因走私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五萬元、驅逐出境。當時宣判後,謝倫伯格提出上訴。

據《聯合早報》報導,檢方指謝倫伯格受人指派,意圖將放在租賃貨倉裡的222.035公斤冰毒,分裝到輪胎裡通過海運從大連走私到澳洲。被告律師張冬碩在庭上提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並指謝倫伯格並未著手實施走私毒品,要求法官改判驅逐出境。

12月29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上訴案進行了公開審理。據中國媒體報導,加拿大駐華使館人員以及各界群眾、中外記者到庭旁聽。在上訴審理中,檢方提出,鑑於被告罪行的嚴重程度,一審法院認定其為從犯和犯罪未遂而從輕處罰的判決"明顯不當"。檢方還稱,正在查證的線索顯示,謝倫伯格"極有可能參與了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在走私毒品犯罪過程中起重要作用"。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采納了檢方意見,裁定將案件發回原審法庭(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

在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宣佈重審決定後,外界就猜測重審可能加刑。被告律師張冬碩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中國法律規定上訴不能加刑,只有在發回重審、對新的犯罪進行重新起訴的情況下才可能加刑。

中國和加拿大目前正值外交關係緊張的敏感時期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Pacific Press/G. Wenbao

周一(1月14日),大連中級人民法院再次對謝倫伯格走私毒品案進行一審公開審理。法院當庭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謝倫伯格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聯合早報》報導,法院認定,「被告人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夥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其行為構成走私毒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謝倫伯格系主犯,且系犯罪既遂」。審判長在宣告該判決時,同時告知被告人如不服本判決,有權在接到判決書第二日起十日內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成為孟晚舟案的砝碼?

根據中國法例,走私毒品最高可判處死刑。2009年,英國公民沙伊克(Akmal Shaikh)因向中國走私了4公斤海洛因而被執行死刑。當時英國方面曾強烈抗議,稱中國沒有對此人的精神是否健全進行評估。

近期,中國採取了一系列針對加拿大公民的拘捕事件,這被外界普遍看作是對加拿大逮捕華為財務長孟晚舟的報復行為。孟晚舟一案引發了中國和加拿大之間的外交危機。12月1日,孟晚舟在溫哥華轉機時被拘,加方應美國要求將其逮捕。目前孟晚舟正取保候審,川普政府尋求將她引渡到美國,而中方要求加拿大方面釋放孟晚舟。

在謝倫伯格案被發回重審的消息傳出後,就有外界猜測,他可能會面臨重判。如今改為極刑的重判,更引發懷疑,該案成為中加外交爭端的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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