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給予賴昌星工作許可引起中國政府不滿
2009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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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華走私案"的涉嫌主謀賴昌星逃離中國已經有十年了。在加拿大既無合法移民身份,也無難民資格的他,日前獲得了加拿大政府頒發的工作居留許可。此前曾傳出要將賴昌星遣返回中國的消息,但此次獲得工作簽證,賴昌星相當於在加拿大"落戶生根",不僅可以合法居留,而且還可以享有各項社會福利保障。
中國政府對此十分不滿。路透社援引了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媒體例行吹風會上的話報導說,中國政府堅持要求將潛逃在外的嫌疑人賴昌星遣返回國,接受法律審判。
現年56歲的賴昌星是中國司法機關通緝的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件涉嫌主謀。1999年,在中國警方即將對其進行逮捕之前,攜家人逃至加拿大,後來被加拿大政府軟禁在溫哥華的住宅中。2006年5月,加拿大移民部曾一度決定啟動遣返賴昌星的程序,賴昌星向法院提出延緩遣返的上訴,2007年4月,加拿大聯邦法院對賴昌星案作出判決,宣佈此前移民部對賴昌星全家發出的遣返令無效。之後不久,加拿大移民當局取消了對賴昌星的宵禁令。今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批准了賴昌星的工作申請,允許其在加拿大工作。
據悉,賴的英文水準不佳,又非正常移民,按照正常情況申請工作許可基本是不可能的,但是據中國媒體報,加拿大移民及公民局受理賴昌星工作簽證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道,由於賴昌星短期內可能無法被遣返,在這種情況下,根據加拿大法律規定,移民部可以基於"人道立場"核准他的工作許可申請,以免申請人生活不濟,對加拿大國家福利系統構成負擔。
據路透社報導,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長肯尼上周在渥太華表示,加移民部行政官員批准決定是根據法院的裁決,並不是所謂的"政治決定",加拿大政府除了給賴昌星發放工作許可之外,沒有別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