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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為外國媒體中方雇員制定「行為規範」

2009年3月21日

2009年是中國的政治敏感年,西藏起義五十周年和3-14事件一周年紀念日剛剛過去,中國政府又重新回到了收緊新聞政策的起點。前不久,有關部門與在北京工作的外國駐華記者的中國雇員召開了懇談會,並在會議上公佈了名為《行為規範》的工作準則。其中要求中方雇員應向外國記者提供有利於中國形象的訊息,杜絕負面報導。

記者無疆界成員在奧運會前的抗議活動圖片來源: AP

實際上,這部《行為規範》工作準則早在今年2月份就已經出台了,但目前還只針對在北京駐外媒體工作的中方工作人員。規範中要求,不允許中方雇員進行獨立採訪報導。而對每一位為外國駐華記者提供助理工作的中方雇員來說,這在入行前就已經是清楚明了的前提了,可在多數情況下,這些外國記者們的中方助理們還是要拿上機器單獨出外採訪。

何塞先生在上海就從事著這樣一份工作,他的任務是為外國駐華記者提供可採訪的素材、預約採訪對象和採訪錄音。而今後如果再出現助理們單獨出外採訪的情況就會被視為違反《行為規範》,何塞說,這樣的情況不能完全杜絕:「其實這樣做的原因很容易理解。在很多工作中其實中方人員都是在做實質性的工作,但是你不能對其他人這麼說,因為這個報導最後完成的時候不會寫上你的名字,但是報導內容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跟我們分不開的。一方面中國的法律不允許,另外,其實外國記者自己更願意說報導和工作都是他們自己來完成的。所以,表面上看我們的工作都是輔助性的工作,而實際上呢?中方助理的工作是決定性的。」

目前,僅在北京和上海註册的境外媒體就多達上百家。按慣例,在中國每一名駐外記者都配有一到兩名中方助理。這些助理必須流利掌握該國語言或者具備出色的英語聽寫能力,這樣更便於協助外國記者翻譯採訪錄音,其次,就是幫助他們快速閱讀中國媒體的各大報紙。但是如果像《行為規範》中要求的,中方助理必須提供有利中國形象、文化和歷史的訊息和素材,那麼今後的工作將很難進行,何塞說:「明文規定是明文規定,實際操作是實際操作,所以這個規定出台之後,它會不會改變現實中的工作狀況?我覺得,最重要的還要看當局是不是真的會出台什麼處罰規定,我是說,如果有人違反了這個規定,而且是在很敏感的時期,犯了很明顯的錯誤之後是不是就會有相關的懲罰情況出現。」

何塞所說的敏感時期的明顯錯誤指的是,關於西藏、台灣、人權等中國政府不願看到的新聞報導。但恰恰是這些題材才是境外媒體感興趣的。三月份過後,外國駐華記者們自然將目光投向了即將到來的六‧四紀念日和建國六十周年的紀念活動。

如果真的出台處罰制度,或許才是對外國記者中方雇員們行為的真正約束。身在上海的何塞表示,就拿經濟中心上海和政治中心北京來說,中國政府會根據媒體報導的題材和該媒體的影響力區分對待。但不管怎麼說,《行為規範》的出台都是對中國承諾的開放新聞政策的一個挑戰。何塞說:「很多在奧運會之前,中國政府迫不得已作出的調整:比如說改善自我形象也好,說在奧運期間要融入國際主流文化也好,不管是什麼樣的原因,奧運會期間出台的一些規定,人們那時候大概就知道那些只是暫時的而已。但是奧運會之後中國政府就少了很多這方面的顧慮。例如,從三月份當局為防範西藏騷亂一周年出現新情況改採取的措施中都可以看出,可以說中國又回到了以自我為中心的新聞政策中去。」

記者:嚴嚴

責編: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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