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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要求制定南中國海行為準則

2011年1月17日

棉蘭

據法新社報導,印尼政府今天表示,有關南中國海,中國和東南亞國家之間亟需制定行為準則,以避免發生衝突。印尼外長納塔勒加瓦(Marty Natalegawa)周一指出,東協和中國同意制定相關行為準則已經9年,現在到了拿出結果的時候了。納塔勒加瓦在龍目(Lombok)召開的東協外長會議結束後表示,如果對現在的情況聽之任之,「不採取積極態度,無所作為,可能會導致出現不必要的複雜局面」。印尼是東協本屆輪值主席國。主權爭議以及中國在南中國海問題上不斷增長的自信加大了北京與鄰國、尤其是與日本和東協成員國越南之間的緊張勢態。外交官指出,制定南中國海行為準則的主要障礙是北京拒絕與東協集體談判相關事宜。有關主權爭議,北京希望同東協成員國單獨談判,東協則希望作為整體進行談判。另據報導,中國官方媒體今天報導說,中國地質勘探部門在南中國海探明38個油氣田,並計劃年內啟動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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