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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華社香港分社高官被判無期徒刑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3月6日

據今天(3月6日)的『南華早報』報導,周五,廣州一法院對原新華社香港分社高官陳瑜林判處無期徒刑,罪名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與陳同時被捕的還有兩名原新華社香港分社工作人員涉嫌間諜罪。

香港街頭一景圖片來源: AP

『南華早報』援引陳的律師的話說,現年53歲的陳瑜林在該判決後還有10天時間可以上訴。法庭指控陳瑜林的間諜行為發生在1988年至1995年期間,時值香港仍為英國殖民地。因擔心可能危及自身,該律師不願透露具體細節。

在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之前,新華社早已作為中國官方機構在香港運作。在陳瑜林被逮捕一年多之後,中國的法院才對陳瑜林一案進行判決。陳瑜林同時擁有中國和英國兩國護照。據『南華早報』報導,與陳同時被捕的還有另兩名持有英國護照的原新華社香港分社工作人員。但他們何時將被審理仍然不祥。

美國『華盛頓郵報』也在周二援引陳的妻子的話報導說,陳瑜林被指控對一名英國間諜透露89年天安們學生運動時的國安活動情況。除此以外,陳還被指控洩露中英就交接香港主權談判的機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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