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總統陳水扁遭到起訴
2008年12月12日廣告
經過連月來的偵辦,台灣前第一家庭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海外洗錢案等四項弊案偵結,不知是求慎重,還是巧合,特偵組選在12月12日15點15分宣佈起訴內容。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表示,陳水扁在總統宣誓就職中曾經宣示,如果有貪贓枉法之行為願受國法最嚴厲之制裁,而檢方認為陳水扁知法犯法、犯後不斷攻訐司法,甚至教唆部屬做偽證,毫無悔意,因此建請法院給予最嚴厲之制裁,並請依貪污治罪條宣告剝奪公權。
對於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檢方認為,吳淑珍身為總統夫人,理當輔佐總統,盡心國事,況且長期享受國家最優渥俸給,生活已甚富裕,竟用總統夫人地位,為圖夫妻及子女私,巧取公務及私人巨額不法財物,再以人頭洗錢隱匿犯罪所得財物,任意指揮政府官員,大肆干政,檢方也向法院籲請從重量刑。
此外,一直宣稱自己只是被指揮支配對象的陳致中和黃睿靚兩人,檢方在起訴書中強調兩人並未就海外資產進行全面交代,未見悔意,惡性不輕,因此也請求從重量刑。
特偵組終於偵結前總統陳水扁及其家族所涉及的多項弊案,多名國民黨立委表示這是還台灣人一個公道。不過對於沒有具體求刑的部份,仍有一些國民黨立委感到不滿。之前經常揭露前第一家庭貪瀆情事的立委邱毅認為,公訴檢察官並不瞭解案情,沒有特偵組具體求刑的指標,案子可能會拖上十幾年,到時就會重案輕判。邱毅甚至直言,這是曾被陳水扁提拔的檢察總長陳聰明介入的結果。邱毅說。「重犯輕判的可能性已經很高了,因為陳水扁終歸做過8年總統,提拔過陳聰明,所以不能具體求刑。陳水扁在司法界的案樁太多了,這些案樁的黑手我現在才發現超乎我們的想像。」
根據檢方的起訴書內容,陳水扁、吳淑珍就上述犯罪之法所得,總計將近台幣6億元。全案共有14名被告,除水扁家4人外,其餘10人因為對案情均有詳盡供述,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或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