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逐兩大陸記者 專家: 反映兩岸關係
2020年7月3日(德國之聲中文網) 台灣陸委會7月2日表示,福建東南衛視兩名駐台記者,已被主管機關停止核發記者證與入境許可證,並要求在7月3日離境。2名女記者已於7月3日中午離境返回廈門,她們在桃園機場向媒體表示對此結果感到錯愕和遺憾。
其中記者艾珂竹對台媒《聯合報》說,「駐台工作內容行之有年,且未做出超出申報以外的工作,不清楚到底違規的理由何在」,強調自己在台灣只有進行提問採訪的工作,並沒有在政論節目作評論,也沒有對特定事件作個人主觀的說明。
她稱在台期間對台灣印象很好,感謝台灣民眾這段時間的幫助,離境前在機場餐廳吃了麻油雞面線,希望未來還有機會能到台灣。
這次事件引起爭議,台灣文化部聲明強調,向來尊重並保障新聞自由,惟有關記者在台北設置演播室,在政論節目「海峽新干線」上露臉並邀請台灣名嘴評論時事,已經不符合原本來台採訪的申請目的,涉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及《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台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規定。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涉事兩人的記者證分別於6月30日與7月2日到期,文化部決定不核發之後的記者證,內政部移民署也停止核發入境許可證。東南衛視另外3名駐台記者則可繼續留台工作。
《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臺灣地有下列情形之一區採訪注意事項》第十項規定,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採訪之大陸地區新聞人員,若「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文化部得廢止其記者證,且該人員依法須在三天內離境。
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針對此事回應,「這起事件暴露了民進黨高舉『新聞自由』的虛偽性,對大陸媒體與駐點記者的正常新聞報導活動,進行蠻橫無理打壓。」國台辦發言人稱,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要由民進黨當局承擔。
台灣資深媒體人黃智賢在臉書上批評,官方處理手法「看起來其實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她認為「海峽新干線」節目是在大陸播出,駐台北的記者與來賓來回討論也是「採訪」的一種形式。她批評「大陸駐台記者向來被台灣區別對待,所有境外媒體擁有的自由與採訪權,大陸記者通通沒有」。
學者: 反映兩岸關係不佳
台灣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胡元輝對德國之聲說,當局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授權制訂的《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台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規定,中國來台新聞人員採訪計劃湏先行提出,且應依許可之採訪計畫及行程表從事採訪活動,不得擅自變更。「採訪計畫及行程表有變更者,邀請單位或該大陸地區新聞人員應先向文化部報核,再檢具變更採訪計畫及新行程表送入出國及移民署備查。」
胡元輝反駁黃智賢的批評,強調新聞採訪與節目製作在兩岸傳播交流實務上,一直是分屬於兩個范疇,雙方對此也都非常清楚,「如果原先採訪計劃中未提及節目製作計劃,或是未經許可,自然在台製作節目就違反了採訪注意事項的規定」。
對此,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羅世宏抱持不同看法,他認為「採訪」與「製作節目」之間沒有嚴格的界線,主管機關如果要就形式上判斷它是否符合「採訪」定義,牽涉到行政解釋如何認定:「它有一個可以這樣解釋也可以不這麼解釋的空間,因此雙方針對記者採訪做出裁量跟處置,實際上是反映雙方關係的狀態。」
羅世宏表示:「台灣不是一言堂的國家,就算對台灣不友善的報導也是可以容忍的範圍,如果是扭曲的報導錯誤,可以要求更正或其他要求。」他也舉例,例如中美關係好的時候,也不會出現把中國官媒認定為駐外使館的動作,「如果兩岸關係好的時候,這些都沒有問題,不會從字面上去挑剔」。
逐中國喉舌保衛國安?
胡元輝也認為,雖然台灣日後是否開放節目製作可以討論,但是以現在的兩岸關係形式,台灣會有自己考慮: 「中國近期以來對台灣相當不友善,而東南衛視所屬的福建廣播影視集團又是中國對台統戰重點任務單位,台灣不可能不考慮國家安全的問題。」
國家安全法律專家、台灣民主基金會研究員宋承恩以國安角度分析指,保衛國家安全不一定與捍衛新聞自由有所衝突,例如面對會以意見入罪、且製播新聞目的為政府宣傳的中國,如果將中國媒體標定為官媒,或是像美國一樣將媒體認定為外國使團,則可以在不影響新聞自由的前提下限制官媒活動,「這樣的做法可以表示我們這邊的新聞自由是給真正的媒體,而不是給政府喉舌做宣傳的機構」。
「海峽新干線」廣邀名嘴
「海峽新干線」是東南衛視在2004年開始製播的節目,周一到周六每晚10點在該台播出,在網路影音平台搜狐影片、搜狗影片也都可隨選觀看。除了台灣議題,該節目也討論許多國際時事,包括新冠疫情、貿易協定等。
節目由兩名中國記者開場介紹當日討論主題,再與兩名台灣嘉賓進行對談,包括在大陸很受歡迎的邱毅、文化大學教授李孔智、台北市議員王鴻薇、知名媒體人陳鳳馨等人都曾受邀出席。節目在畫面右側特別打上「台北演播室」字樣,強調該節目在台北錄製。
過去,大陸媒體人員要在台灣工作,需要取得台灣新聞局的許可。2012年,台灣裁撤行政院新聞局以後,新聞局業務就部份並入文化部、另一部份並入國家通訊委員會。現在大陸媒體記者申請駐台工作,都需要向文化部申請記者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