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駐美官員遭拘捕
2011年11月14日
據美國媒體報導,台灣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讓菲傭超時工作,涉嫌壓榨虐待,且未依契約,只給對方1/3薪水,涉嫌詐欺,遭到逮捕。然而,依據台美之間簽定的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駐外官員就算違法,美國法院也無權審理。馬英九總統要求外交部,依照協定向美國交涉。馬英九說,"一定要保障我們駐外人員的人身安全及法律上的權益。"
朝野難得一致
台灣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也認為,台灣官員應該有豁免權,但要釐清有無違法情事。蔡英文說,"對於相關違法的事情,如果有的話,最好不要偏袒。"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也批評美國的做法是對台灣最大的侮辱,台灣朝野難得口徑一致。但劉珊珊到底能不能適用外交豁免權,必須先證明,劉珊珊聘用菲傭,與執行公務有關。目前行政部門對此有不同看法,行政院長吳敦義態度保留,要劉珊珊據實以告;但外交部卻強調,由於事情是發生在劉珊珊的官舍,當然是屬於公務,而且這也是由台灣來認定,不是美方。外交部還表示,這不是護短,而是觀乎國家形象。外交部長楊進添說,"今天美國FBI聯邦調查局逮捕我們駐外使節或代表的做法,完全違反台美之間的相關規定。"
劉姍姍遭美國FBI拘捕,事關台灣主權和形象,外交部認為美方要先放人,但是立法院不分藍綠,對於外交部的處理進度和資訊掌握,都很不滿。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說,"我們給人家的是全套的,人家給我們的卻是半套的豁免權。"
台外交部派小組前往美國交涉
劉珊珊聘請外傭契約每月1240美元,實際只給590美元,其中資金去向,立委質疑有貪瀆問題,並接連追問,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國民黨立委林郁方說,"內部管控如果沒有問題,我們今天不會丟臉丟到美國或是丟到國際。"
64歲的劉姍姍,2009年才被派任現職,今年十一月就要調回台灣,被美方認為早有計畫離境脫罪,目前劉姍姍必須被留置,等待16號的拘留庭,外交部已派遣法律小組到美國,據理力爭。劉姍姍如果遭到起訴,將是第一位因為雇傭問題被起訴的外國駐美官員,最重可判5年徒刑。
特約記者:尼爾(台北)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