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聲中文網)將於明年初實施的修訂版《治安管理處罰法》近日掀起熱議,其中新增的「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制度」受到關注,因為吸毒記錄在內的違法記錄將被納入封存範圍,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公開。這引爆公眾討論,話題一度沖上微博熱搜。反對的人認為,這會讓吸毒的違法成本降低,動搖禁毒底線,也衝擊社會公平性,而一個抖音帳號質疑是否為特權洗白,留下一句「哪位少爺吸了」的評論更是引發大批網民共鳴,一夜漲粉幾百萬。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的記錄應當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公開,但有關國家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違法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這一制度的初衷,是為輕微違法者不再背負「終身標籤」,避免「犯了一次錯、終身受到限制」,始終給他們的生活、工作、出行等多方面帶來困擾。同時也能保護個人隱私。中國官媒央視指出,治安違法記錄封存針對的是「尚不構成刑事處罰」的行政違法行為,如吸毒、毆打他人、賭博等,核心是「限制公開與常規查詢」,記錄本身仍完整留存於公安系統,並未被徹底刪除。
#2026年吸毒記錄可封存#、#吸毒記錄封存#、#吸毒記錄封存誰提出的#等等話題都登上微博熱搜。有人擔憂新規定會讓吸毒的違法成本被降低,也可能成為有些人「洗白」的通道。有網友寫道:我們要的是「一口都不行」 , 而不是「一口又沒事」, 也不是「一口也沒人知道」!有人說:這條封存很不得人心,怎麼通過的呢!南通文旅官方抖音帳號留下了一句僅6個字的評論「哪位少爺吸了」,質疑新法為特權階層服務,結果粉絲從一天前的約35萬,漲到一天之後的逾430萬粉絲。
央視對「是否為特定人群開綠燈?」發出回應,表示新規彰顯了法治進步,既不是否定過去,也不是縱容錯誤,而是在懲戒與挽救之間尋求平衡,給真心悔改者一個重新開始的可能。
今天毒梟們在秘密作坊中加工生產的很多毒品,最初都是德國人的發明。曾幾何時,德國科學家,軍方和企業為研製毒品可謂煞費苦心。
1939年對波蘭以及1940年對法國的德軍攻勢中,希特勒曾使用化學製劑提高戰鬥力。僅在法國軍事行動中,德軍作戰部隊士兵就服用了3500萬粒冰毒丸。冰毒學名甲基苯丙胺,當時也被稱為「坦克巧克力」 或者「戈林丸」。值得一提的是,二戰期間,盟軍也曾給士兵服用毒品。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Bildarchiv被德軍廣泛使用這一「神藥」最初是一名日本人以液態形式發明的。柏林特穆勒化工廠的化學家對其予以進一步完善,並於1937年申報了專利。一年後,冰毒作為藥物開始流通。冰毒可以讓人失去疲勞感,不渴不餓,更不會感到害怕。今天冰毒早已經被宣佈為違禁品。
至於希特勒本人是否也染上了冰毒癮,至今歷史學家們仍莫衷一是。希特勒貼身醫生蒂奧‧莫雷爾(Theo Morell)為希特勒所寫的病歷上,曾多次出現X字樣。X到底代表什麼,至今仍是一個謎。不過,有一點則是毫無爭議的:希特勒當年服用的很多強力藥物,都嚴重違法今天的麻醉劑管理條例。
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Mary Evans Picture Library德國人在毒品方面的創新精神還可以追溯到更久遠的年代。 今天享譽世界的拜爾製藥19世紀曾有一條在德國家喻戶曉的廣告詞:「海洛因止咳立竿見影」。很快,海洛因被用來治療哮喘,癲癇,精神分裂以及心臟病等常見疾病,兒科也不例外。拜爾製藥給出的唯一副作用是:服用海洛因有可能引發大便乾燥。
菲利柯斯‧霍夫曼(Felix Hoffmann)因發明阿司匹林而被載入史冊。他的另一項重大發明則是進行醋酸試驗時一個偶然的發現。同阿司匹林不同的是,這一次霍夫曼把醋酸同烘乾後罌粟汁摻和在一起,海洛因就這樣誕生了。直到1971年,德國市面上都可以合法賣到海洛因,被列為禁藥是此後的事情。
位於達姆施塔特的梅克公司1862年就已開始大量生產古柯鹼,用作眼科專用的局部麻醉劑。這要歸功於此前科學家阿爾波特‧尼曼用南美洲可可樹葉所做的一項試驗。尼曼成功從可可樹葉中分離出一種鹼性結晶體,並將其命名為古柯鹼。試驗完成不久後,這位科學家就逝世了,不過,死因是肺病。
圖片來源: Merck Corporate History以精神分析學說聞名於世的心理學家西格蒙德‧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曾以科學的名義服用古柯鹼。在其《關於古柯鹼》一書中,他表示古柯鹼沒有副作用。他形容古柯鹼能夠使人「幸福快樂,充滿活力,提升工作能力」。 一位朋友因服用古柯鹼過量而死亡後,佛洛伊德對這種毒品的熱情才有所降低。當時,古柯鹼也被用來治療頭疼和胃痛。
圖片來源: Hans Casparius/Hulton Archive/Getty Images美國化學家亞歷山大‧舒爾金(Alexander Shulgin)被認為是搖頭丸的發明者。不過,事實上,舒爾金只是重新發現了搖頭丸。最早發明這種彩色藥丸的是德國製藥巨頭 - 默克集團。1912年,默克集團為一種無色液體申報了專利,當時它的名稱是「3,4-亞甲二氧甲基苯丙胺」,簡稱MDMA。當時化學家認為,這種物質毫無商業價值可言。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epa/Barbara Walton德國化學家勇於創新發明的精神固然可嘉,但他們的一些發明,雖然並不是他們的初衷,卻給後人帶來無窮的隱患。聯合國估計僅2013年,全球範圍內就有大約19萬人死於非法毒品。而關於合法毒品 — 酒精的統計數字則更為驚人,世界衞生組織估算2012年全球死亡人口的5.9%都同飲酒有關,死亡人數大約為330萬人。
圖片來源: Imago/Blickwinkel
DW中文有Instagram!歡迎搜尋dw.chinese,看更多深入淺出的圖文與影音報導。
© 2025年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