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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寧當局拘留民運人士劉賢斌

2010年7月2日

6月28日,四川重要的民運人士劉賢斌被遂寧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這也是他獲刑13年被釋放一年多後的再次被捕。劉賢斌的律師馬曉鵬在第一時間與其當事人進行了首次會面。

法院經常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打壓民主人士(此圖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 AP

當局有罪推定 劉賢斌堅持"零"口供

本周一(6月28日)晚間,在網路不斷發表呼籲"中國民主改革"文章的劉賢斌被四川遂寧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被關押在遂寧市看守所中。

7月1日,受理該起案件的律師馬曉鵬在會見其當事人後對德國之聲記者表示,"劉賢斌認為,自己寫文章的事情並沒有構成犯罪,這是他言論自由的范疇",馬曉鵬說:

"劉賢斌表示,一開始他覺得當地公安局的國保大隊只是在對他進行傳喚,但在給他出示了刑拘通知書之後,他認為這是當局對他的一種打壓。他不願意再去配合這樣的訊問了,所以他作出了保持'零口供'的決定。"

目前,劉賢斌案件正處於刑事偵查階段。律師和其家屬還未接到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支持所謂"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的犯罪事實。但是,劉賢斌的妻子陳明先對記者表示,其實當局實施刑拘之前就對這起案件做出了定論:

"國保大隊的鄭大雙帶人到家裡抄家時,我問他,為什麼帶走我先生。他的回答是:'還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可你只能說是涉嫌,而不能直接就說他做了什麼。通過這一點,你就能感覺出這是當局對我先生進行有罪推定的表現。"

當事人此前曾因政治罪名被判入獄

劉賢斌已不是第一次與公安部門打交道了。1992年他因"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入獄兩年半。1999年他第二次入獄,在四川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刊出的判決書中這樣寫道:劉賢斌"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2008年11月,劉賢斌獲得緩刑被允許提前釋放。據海外民運網站描述,劉賢斌在釋放後曾積極參與各種維權活動,也曾簽署呼籲中國進行民主改革的《零八憲章》,併發表文章。

對於出獄僅1年零7個月再次被刑拘一事,妻子陳明先並未感到太大的意外,因為丈夫和她已經做好了再次入獄的準備。她認為,這也是中國大部分民運人士的無奈。所以,她支持先生"零口供"的決定:"因為在中國這樣的國家,你說的越多、越解釋就越有罪。他們會利用你說話的內容去編織一些東西。我覺得他這樣做是正確的。"

採訪中記者多次撥打四川遂寧國保辦公室及負責抓捕行動的國保大隊長的電話,試圖詢問劉賢斌案件的具體情況,但電話在接通後又被掛斷。

據陳明先介紹,警方訊問她最多的內容是:他們一家三口人的上網活動和劉賢斌本人的寫作及從何處獲得稿酬的情況。陳明先感覺,當局所有的行動都指向了一個問題,"實際上,他們一直認定劉賢斌是利用寫作,通過網路發表了自己的言論,不管你是在哪裡發表的,他們都認為是這樣做是有罪的。這就是當局所謂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海外發起營救行動

2010年4月,劉賢斌曾發起要求釋放四川籍活躍人士陳雲飛的黃絲帶行動。而事隔幾個月的今天,網路和海外各界人士也正為劉賢斌發起了一個名為"營救劉賢斌的黃絲帶行動"。

就在6月28日,刑拘的消息傳開以後,親歷"89民運"的王丹在接受一家外電採訪時還呼籲說,"中國社會的轉型需要有劉賢斌這樣的民主人士的參與,當局應盡快釋放劉賢斌,否則會導致官民矛盾的進一步深化。"

作者:嚴嚴

責編:石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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