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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全球

國際法院裁定健康環境為人權 氣候不作為或違國際法

Louise Osborne
2025年7月24日

海牙國際法院發布一項劃時代的咨詢意見,裁定「清潔、健康和可持續的環境」是一項基本人權。法院警告,各國未能保護地球免受氣候變化影響,可能構成違反國際法的行為。這一裁決被視為全球氣候行動和相關訴訟的重要里程碑,尤其為面臨氣候威脅的小島嶼國家提供了新的法律工具。

2024 年 11 月 18 日,超強颱風「曼伊」過後,菲律賓新怡詩夏省奎松鎮,一名兒童坐在一輛機動三輪車上,沿著被洪水淹沒的街道行駛
氣候變化加劇的熱帶風暴導致世界各地降雨增多,洪水泛濫圖片來源: Lisa Marie David/REUTERS

(德國之聲中文網) 位於海牙的聯合國最高法院——國際法院(ICJ)周三(7月23日)發布了一項劃時代的咨詢意見,裁定「清潔、健康和可持續的環境」是一項基本人權,並指出各國未能保護地球免受氣候變化影響,可能構成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聯合國最高法院概述了各國在保護受全球氣溫上升影響公民的人權方面的義務,並表示必須為「當代和子孫後代」保護氣候。

國際法院院長岩澤雄司 (Yuji Iwasawa) 宣讀裁決時表示,「溫室氣體排放毫無疑問是由人類活動造成的,並具有跨境效應」,帶來深遠後果。他指出,這些後果「凸顯了氣候變化帶來的緊迫和生存威脅」。

岩澤雄司表示,各國有義務在預防氣候變化造成的損害方面進行合作,並且必須確保其國家氣候目標代表了最高的可能雄心。

太平洋島嶼學生氣候變化組織主任普拉薩德 (Vishal Prasad) 對這一裁決表示歡迎,稱其為面臨氣候變化最嚴重影響的太平洋社區提供了「生命線」。

他表示:「今天,世界上最小的國家創造了歷史。國際法院的裁決讓我們更接近一個這樣的世界:各國政府將不再能對其法律責任視而不見。」

前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羅賓遜 (Mary Robinson) 補充說,法院為人類提供了一個「保護人們免受氣候變化破壞性影響的強大新工具」。

羅賓遜也是致力於正義和健康地球的獨立全球領導人團體「長老會」(The Elders) 的成員,她表示:「這是太平洋地區和世界青年獻給全球社會的一份禮物,是一個可以加速走向更安全、更公平未來的法律轉折點。」

隨著氣溫升高,瓦努阿圖等太平洋島國面臨海平面上升的威脅圖片來源: Mario Tama/Getty Images

國際法院史上最大案件:瓦努阿圖發起

此案源於太平洋島國學生游說各國政府要求澄清法律問題。瓦努阿圖於2023年請求國際法院裁定各國在國際法下保護氣候和環境——進而保護當代和子孫後代——免受溫室氣體排放影響的義務。

裁決公佈後,瓦努阿圖氣候變化部長雷根瓦努 (Ralph Regenvanu) 在法庭前發表講話,稱此次裁決是「氣候行動的一個里程碑」。

他補充說:「在這個極其重要的時刻,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路線修正。歷史上,國際法院首次直接談到了人類面臨的最大威脅,即氣候變化……它指出了這個問題的關鍵性質,也反映了世界上大多數人的共識,即我們需要將其作為緊急事項來解決。」

去年12月,國際法院聽取了近100個國家和12個國際組織的證詞。

安地卡及巴布達總理布朗 (Gaston Browne) 當時告訴法官,由「不受控制的排放」導致的海平面上升正在侵蝕島嶼海岸線,並「吞噬我們國家至關重要的土地」。這個加勒比群島正受到海平面上升的侵蝕,並因全球變暖的影響而面臨更強烈的風暴。

同樣在12月的聽證會上,包括美國在內的主要排放國表示,現有的聯合國條約——主要是2015年《巴黎協定》——已經規定了減緩氣候變化的法律義務。

然而,川普总統此後宣佈美國退出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協議。該協議曾促使195個國家同意減少碳排放,並努力將全球變暖限制在不超過1.5攝氏度(2.7華氏度)。

但專家表示,《巴黎協定》從未打算定義所有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法律。國際環境法中心高級律師喬杜裡 (Joie Chowdhury) 告訴德國之聲,氣候變化的範圍意味著有許多不同的法律適用空間。

她告訴德國之聲:「氣候條約仍然非常重要,但它們並不是唯一的解決方案。」

「結束空洞承諾時代的訊號」

在將此案提交法院時,瓦努阿圖還要求澄清未能履行減排義務的國家將面臨的法律後果。

一些專家表示,累積碳排放量最大的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中國、俄羅斯和歐盟——對全球變暖負有最大責任。

喬杜裡告訴德國之聲:「過去的排放很重要。」她補充說,損害已經造成,「這必須得到承認和彌補。」

較貧窮國家長期以來一直呼籲較富裕國家為與導致地球變暖的排放相關的極端天氣造成的損失買單。許多這些較不富裕的國家不是這場氣候危機的製造者,卻因為富裕國家的排放,正在經歷氣候變化最嚴重的影響。
國際法院的咨詢意見警告稱,「不利影響和損失與損害將隨著全球變暖的每一步加劇而升級。」它明確表示,各國必須履行其氣候義務,否則受影響國家可能會通過法律行動尋求賠償。

兩年前在杜拜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談判中設立了損失和損害基金,但迄今只收到了約7億美元的認捐。這遠低於專家估計到2030年氣候變化可能造成的數千億美元損失。

「從根本上說,這個案件關乎問責制。這是結束空洞承諾時代的訊號,」喬杜裡補充道。

國際法院裁決可能影響氣候訴訟

國際法院的咨詢意見是近幾個月來發布的第三項概述國家在氣候行動方面義務的意見。

本月早些時候,美洲人權法院發布了一項咨詢意見,申明各國通過確保健康環境和穩定氣候來保護公民人權的義務。

儘管咨詢意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它們具有重要的法律份量和道德權威。其中一個影響可能是對針對政府和公司提出的氣候影響訴訟。迄今為止,全球近60個國家已提交了約3000起此類案件。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格蘭瑟姆研究所副教授級研究員塞策 (Joana Setzer) 表示,此次咨詢意見標誌著訴訟的「轉折點」。

她表示:「這是對各國法律義務的權威性解釋,將成為國內法院、訴訟當事人以及努力追究政府責任的倡導者的關鍵工具。」

在周三裁決公佈前,喬杜裡也表示,該咨詢意見可能對11月在巴西舉行的COP30氣候談判產生深遠影響。這意味著「並非所有事情都可以談判」,因為一些事情已經得到了明確的法律定義。

她表示:「我們非常希望這種明確性將提供一個非常清晰的法律藍圖,這將使各國和受影響最嚴重的前線國家能夠追究污染者對氣候破壞行為的責任,並獲得補救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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