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國際組織高度關注高瑜案庭審

任琛/文木2014年11月20日

資深記者高瑜涉嫌「洩漏國家秘密」案即將開庭審理之際。「記者無疆界」和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紛紛發表聲明,呼籲中國當局按照法制國家原則對待高瑜一案。

Cinesche Journalistin Gao Yu
圖片來源: MIKE CLARKE/AFP/Getty Images

(德國之聲中文網)"記者無疆界"組織呼籲中國當局應該立即釋放高瑜。這位70歲的資深記者今年4月底以涉嫌"洩漏國家秘密"的罪名被捕。本周五(11月21日),此案將於北京開庭審理。

"記者無疆界"組織德國分部負責人米爾( Christian Mihr)表示:"高瑜庭審之前在電視上播出被迫認罪的畫面,完全脫離了法制國家的標準,對於像中國這樣一個在國際社會中佔據主導地位的國家來說,是令人無法忍受的事情。"

高瑜是中國最敢於發言的記者之一。也曾多次獲得過國際大獎。她曾任《經濟學周報》副總編。在被逮捕前為包括德國之聲在內的多家國際媒體撰稿。她於2014年4月24日失蹤後,中國官媒中央電視台播出了高瑜被捕後"表達了深刻懺悔"的影片錄像。

"記者無疆界"組織德國分部負責人米爾( Christian Mihr)圖片來源: DW/S. Padori-Klenke

高瑜:電視"認罪"並非發自內心

高瑜的律師莫少平和尚寶軍向德國之聲表示,高瑜隨後向律師強調在央視影片中的"認罪"並不是發自內心。當時"認罪"是因為要保護兒子。警方以兒子對其進行威脅,所以她被迫認罪。德國之聲在之前的報導中曾獲悉,高瑜之子趙萌與高瑜同於4月24日被警方帶走,大約一個月後,趙萌獲准回家。

中國司法部門指責高瑜將一份"中央機密文件"交給了"某境外網站"。有消息人士推測稱,這份文件很有可能就是有"9號文件"之稱的《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這份俗稱是"7不講"的文件列舉了普世人權和西方對新聞自由的理解給共產黨執政所帶來的威脅,並要求黨員在意識形態上應該立場堅定。到目前為止,轉載這一文件的網站負責人已經出面否認消息來自高瑜。

多次入獄

高瑜在過去的25年中已經多次入獄。1989年6月3日,高瑜因支持北京民主運動被安全部門拘捕,大約一年後獲釋。1994年11月,她二陷囹圄,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判處高瑜有期徒刑6年。

"記者無疆界"組織聲稱,目前中國至少有29位記者和74名部落格作者因其發表的文字繫獄。這在當今世界絕無僅有。中國在全球180國新聞自由度排行榜中,排名第175位。

對依法治國的口是心非

位於倫敦的國際筆會(PEN)曾在今年的「獄中作家日」(11月15日)中高度關注高瑜案。其獄中作家委員會主席弗雷澤女士(Marian Botsford Fraser)在庭審前向德國之聲表示:"高瑜是中國鎮壓不同的聲音和言論自由過程中的另一位受害者。國際筆會嚴重關切高瑜的個人狀況,敦促保證她治病的權利。國際筆會呼籲中國政府放棄對她的所有指控,立即無條件的將其釋放。"

同時,人權組织國際特赦組織也於高瑜案開庭審理的前一天發表了聲明。其中指出,對高瑜的審訊道破了中國當局對依法治國口是心非的現狀。

另外,北京維族學者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分裂國家"被判無期徒刑的上訴案,本周五也即將宣判。該組織的中國問題研究學者威廉‧倪(William Nee)指出:"如果真的能對高瑜和伊力哈木‧土赫提的案子舉行公平的聽證,那針對他們的指控就會被當作赤裸裸的政治迫害遭到駁回。"

威廉‧倪認為:"高瑜是中國當局對與國家秘密有關的法律條文含糊其辭,任意解釋的又一名受害者。中國當局一直用相關指責打擊活動人士。她(高瑜)在電視上的'懺悔'不能證明什麼,只能嚴重損害她獲得公平審判的機會。"

高瑜和中共高層官員子女聯繫密切 圖為高瑜和林彪之女林豆豆的合影圖片來源: Gao Yu

中國的現行法律規定,通過酷刑或威脅來逼迫當事人"認罪"的行為屬於違法。國際法對此也有明確規範。在這種情況下獲得的證詞應當被排除在有效證據之外,但在現實審判中,相關規定很少得以執行。

"國際特赦組織"指出,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剛剛舉行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的一個核心議題。有官員承諾落實禁止將使用酷刑獲得的認罪表態作為庭審證據的規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也已經為這個問題起草了相應的草案。

威廉‧倪指出:"中國當局充其量會用雙重標準來看待這個問題。一方面,他們會強調依法治國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會鼓勵法庭在一些'敏感'案件的審判過程中,對相關規定視而不見。"

跳轉至下一欄 瀏覽更多相關内容
跳轉至下一欄 DW熱門報導

DW熱門報導

跳轉至下一欄 更多DW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