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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華境外NGO管理法:以保護之名進行取締?

安靜/ 文山(路透社)2015年3月9日

中國政府欲出台新法監管在華境外非政府組織。批評人士擔心,這將限制他們的活動、甚至迫使部分組織停止在華工作。

Die chinesische Regierungssprecherin Fu Ying
人大發言人傅瑩:要通過立法,使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的活動能夠有法可依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Fred Dufour

(德國之聲中文網)現在尚不清楚政府會多麼嚴格的執行這項管理法。中國全國人大發言人傅瑩近日表示,從國家安全的角度,中國需要更好地管理外國非政府組織(NGO)。她說,目前是外國商會管理暫行規定和基金會管理條例很不全面,要通過立法,使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的活動能夠有法可依。

維權人士認為,新法規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控制異議大趨勢的一部分。

路透社記者獲悉的一份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草案的復印件中寫道:禁止境外非政府組織違反"中國社會的道德規範",並嚴格控制其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公室去年12月22日將此份草案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指出,境外非政府組織將受到"商業聯合體"、公安和其他部門的監管。

草案還提到,中國公安部和省公安廳將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的註册。此外,國外資金必須來自"合法"渠道,非政府組織不得在中國籌款。

亞洲促進會(Asia Catalyst)的沈婷婷說:"這令我十分擔憂。這顯示中國政府將境外非政府組織視為反政府機構。"

中國人大沒有回應路透社的置評請求。

中國官媒援引公安部副部長楊煥寧報導稱,該項管理法旨在保護非政府組織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兩名知情的NGO代表表示,去年十月以來,境外非政府組織的工作人員進行過多次會面討論如何應對這一新法。

他們說,他們擔心該管理法將使他們停業,因為獲得開展活動的許可難之又難。一名不願具名的在華境外非政府組織負責人說"我們聽到有傳言說這項法律的目的是取締我們。"

工作人員突然離境

去年6月以來,境外非政府組織面臨日益嚴格的監控。代表們說,國家安全部門的人已詢問過有關資金來源的問題。

瑞慈人權合作中心的在華工作人員圖片來源: Lin Yuli

在英國和美國均設有辦公室的瑞慈人權合作中心( The Rights Practice)的愛爾蘭籍工作人員Tim Millar(米勒)和研究公民社會的"中國發展簡報"的法籍工作人員白傑明(Jeremie Beja)突然離開中國,令在華非政府組織感到更加不安。

瑞慈人權合作中心主任馬蘭娜(Nicola Macbean)證實了米勒離境一事。白傑明和"中國發展簡報"尚未回復路透社發出的請求置評的郵件。

中國官方稱該國境內目前有逾6000家外國非政府組織。部分境外NGO可以以總部代表處的名義註册。

然而,僅有少數的境外組織滿足苛刻的註册條件,如找到政府的贊助和擁有大量的資本。

許多中國本地和在華境外NGO都以公司性質進行註册,因為比較容易獲批。由於註册過程較為複雜,也有不少非政府組織在沒有獲得相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營運。

逐步加強管制力度

當被問及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的制定,是否反映這方面管理會收緊時,傅瑩在記者會上回答:「我們國家在全球化大背景下,應該說和很多國家一樣,面臨的安全問題越來越複雜,所以需要一系列安全法律構建安全法律體系,最核心的是國家安全法,已經進行初步審議,其他法律也在加緊審議。」

中國2012年成立國安委,由習近平任主席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lexander F. Yuan

2013年,中國成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由習近平任主席,李克強、張德江任副主席,下設常務委員和委員若干,旨在幫助中共當局協調應對來自境內和境外的安全挑戰,這其中也包括社會動亂。

去年6月17日,山西省"運城市陽光農廉網"的政務公開欄目發布消息稱:"根據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統一部署,2014年5月至7月底擬對在華境外非政府組織及 其活動情況開展一次全國範圍的全面、徹底調查摸底,摸清底數,為下一步加強規範管理打下基礎。"此文發出後很快便遭遇刪除。

四個月之後,廣州市民政局針對《廣州市取締非法社會組織工作細則(徵求意見稿)》發布公開徵求意見公告,引發爭議,不少非政府組織擔心自己的機構受到徵求意見稿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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