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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記者在華採訪不再"自由"

2011年3月1日

上周日多名外國記者在報導北京"茉莉花集會"時被警方拘禁,一記者被打傷。後有報導稱,外國記者在某些公共場改採訪,如王府井或天安門廣場,須提出申請。外交部發言人在周二證實了這一消息。

王府井路口的外國記者圖片來源: DW

參加新聞發布會的德國電視二台記者韓誠(Johannes Hano)對德國之聲介紹說,在記者會上,90%的問題都與周日外國記者受到的粗暴對待有關,記者們的問題是,這種做法是否符合中國的法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稱北京警方的做法是恰當的,是為了保障秩序和交通的暢通。這位女發言人一再強調的是,外國記者必須遵守中國的有關法律。

而令在場記者感到意外的是,"有關法律"不僅包括他們所熟悉的針對外國記者的採訪條例,還包括迄今不為人所知的一些地方法規。韓誠說:"地方政府部門有權決定在某些地點和時間對外國記者實行特殊規定。如果記者不清楚有什麼具體規定,只能事先打電話詢問,給外交部或是當地外事部門,讓對方告訴你如何以及向哪裡申請這樣的採訪許可。"就是說,理論上外國記者在採訪或拍攝時隨時隨地有可能受到警方或安全部門的阻撓或干擾。外國記者要對後果承擔所有的責任,他們在採訪之前必須搞清楚當局是否允許這樣做。

"相對現行法律是一個倒退"

根據2008年頒布的《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採訪條例》,外國記者在中國境內採訪,只需事先徵得被採訪單位或個人的同意。韓誠指出,這個規定給了外國記者較大的自由空間。而現在提出來的限制記者活動的所謂地方法規"相對於目前實施的法規,是一個倒退。"他說:"我們問發言人是不是可以看到有關的法律規定。對方當然沒有把文件帶在身邊,我們就要求外交部把相關法律文件發給我們。或許我們會收到,但現在為止我們沒有看到過文字的東西。"

德國《世界報》記者埃爾林(Johny Erling)對德國之聲表示,針對有關詢問,公安部門在星期天還表示,對外國記者採訪的規定沒有改變。但他指出,"在實行的過程中,有關部門常常對這樣的規定作出任意的解釋,對此我們無法申辯,只能向外交部提出不滿,因為規定是外交部制定的。 "而外交部現在的口徑是,2008年的《採訪條例》仍然有效,但現在應與地方法規協調一致。

韓誠在上周日採訪茉莉花集會時,被警方拘押長達6小時才被放行。"警察說,我們沒有被逮捕,但當地管理部門不想讓我們離開。我們想知道,地方行政部門違反我們的意願進行強制拘押,還沒收並銷毀了我們拍攝的錄像資料,這樣做有什麼法律依據,但外交部發言人也沒有作出答覆。"

德國記者將繼續追蹤"茉莉花"

兩周以來,中國一些大城市的"茉莉花運動"成為民間反對派的一種新形態。在國內媒體全面噤聲的情況下,海外媒體的報導是人們瞭解有關情況進展的重要渠道。鑑於上周末以來當局的警告,外國記者今後將面臨更直接的壓力和更多的風險。他們是否會繼續出現在北京的王府井和上海的和平廣場報導周日的集會?韓誠表示,記者的工作就是報導在當地發生的重要事件,他不會被威脅嚇退:

"有人問我是否害怕,我說如果我看到打手橫衝直撞而不感到害怕,那就是傻瓜。我當然會擔心,但我的工作是記者,我的職責是對值得關注的事情做報導。至於今後應該怎麼具體操作,法律上有什麼後果,我們還得查問清楚。但我們的職業不允許我們受到這種壓力的影響,這是違反記者職業操守的。"

本周,人大政協"兩會"將相繼開幕。與往年一樣,此前對安全和媒體的管控都有所加強。韓誠對中國的新聞自由前景不抱樂觀態度,他認為,總的來說,自從2008年奧運會以來,駐華外國記者的工作條件沒有得到改善,而是越來越惡化,"情況沒有像有人(在奧運會)之前認為的那樣有所改善。西方某些人士一廂情願地認為中國的新聞自由狀況會改善,我覺得這是自欺欺人。事實也證明情況是在惡化。中共明年要召開黨代會,確定胡錦濤的繼任者,我認為在此之前,當局的神經一直會緊繃。未來會怎樣我無法預測,但我覺得我們要面對一個艱難的時期。"

作者:葉宣

責編:石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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