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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規模的腐敗是體制促成的

本文不代表德國之聲觀點2004年5月21日

中國各地的高速公路建設熱火朝天。根據地形不同,每公里高速公路的造價為130萬美元至1380萬美元。對於中國的腐敗官員來說,這是一塊肥肉。自1997年以來,全國至少已有14名交通部門高級官員因貪污受賄被撤職、判處長期徒刑或死刑,更有不少官員攜款潛逃國外。新蘇黎世報從中國體制上分析了造成這些貪官們「前赴後繼」、「死而後已」的原因:

「這種大規模的腐敗是體制促成的,中國的體制正處於從指揮經濟到市場經濟的過渡階段,幾乎沒有有效的手段進行監督。例如,逃往澳洲的童延百不僅是河南省政府的官員,而且也是獲得高速公路施工權的私營建築公司的監理會主席。幾年前宣佈的『政企脫鉤』很少得以貫徹。這樣,建設公共項目的合法和非法利潤大多流入既是企業家、又是干部的少數人腰包中,這種撈錢的行為各個級別上都有。首先干部把工程交給實際上屬於他自己的企業,這個企業獲得資金,但在施工時卻剋扣建築材料、不按要求施工。這樣建成的工程往往有嚴重的品質問題,然後公家再花巨額資金去修整。洛陽至三門峽的一段高速公路甚至必須全部爆破拆除後重建,花的當然是國家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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