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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號出軌案偵查終結 工地主任遭過失致死罪起訴

李玟儀
2021年4月16日

在台灣東部造成49人死亡的太魯閣號列車出軌案周五(4月16日)宣告偵查終結,引發事故的工地主任等人遭過失致死罪起訴。

Taiwan Zugunglück
4月2日上午在台灣花蓮發生的太魯閣號列車事故造成嚴重傷亡。圖片來源: Ann Wang/REUTERS

(德國之聲中文網)在台灣花蓮造成49人死亡的太魯閣號列車出軌案在周五(4月16日)偵查終結,引發事故的工地主任等人遭過失致死罪起訴。

這起列車意外發生在4月2日上午,台灣一輛太魯閣號列車行經花蓮時,衝撞掉落在軌道上一輛吊卡大貨車,使列車翻覆,造成列車上49人死亡丶200多人輕重傷。

台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指出,當時鐵軌旁正進行邊坡維護工程,該工程並未依照台灣鐵路管理局要求在清明節連假停工,在事故發生前約15分鐘,工地主任李義祥駕駛這輛吊卡大貨車行駛於施工便道上,但因該便道寬度不足,大貨車在過彎時卡住而造成車輛熄火。

其後,李義祥與其身旁一名越南移工試圖通過操縱另一台挖土機的挖斗,以環狀布帶捆綁大貨車左側,希望將大貨車車身拉正。但因布帶捆綁方式不正確與承重力不足,導致布袋破損脫落,大貨車沿著下坡路面滑行15.7公尺後翻落邊坡,墜落於鐵路軌道上,引發列車意外。

太魯閣號脫軌為台灣40年來最嚴重的鐵路交通事故圖片來源: Daniel Tsang/ZUMAPRESS.com/picture alliance

台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周五下午建議,被告工地主任李義祥涉犯過失致死丶肇事逃逸等罪,應量處法定刑最高刑度; 越南移工華心好涉嫌過失致死,應量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現場監造主任李進福與勞工安全衞生管理員張齊富則涉嫌過失致死,應量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

台灣花蓮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周芳怡表示,被告李義祥與華心好未按照標準作業流程丶撥打緊急聯絡電話通報,亦未請專業人員協助車輛脫困,以輕率丶錯誤方式拖拉車輛,導致大貨車翻落。

她指出,工地現場的車輛都得經由該便道進出,但該便道彎度很彎丶寬度不足,加上路面材質為沙土,下雨天容易導致泥濘和濕滑,車輛往來有其危險性。

周芳怡強調,早在今年1月曾有另一部車輛在同處熄火,但李進福與張齊富兩名監造相關人員未善盡高度注意義務,遲遲未監督便道改善與安全維護,與這起事故有因果關係。

至於台灣鐵路管理局發包工程丶工程設計監造公司與專案管理公司之間是否涉及不法,以及李義祥所經營的營造公司承攬的多項工事有無涉及不法,地檢署仍在調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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