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會通過對伊朗實行第四輪制裁決議
2010年6月9日廣告
經過長達數月的協商,聯合國安理會以12票贊成,2票反對和1票棄權,通過了對伊朗新一輪制裁的決議。
聯合國希望以此向伊朗施加壓力,從而解決其具有爭議的核問題。在決議表決中,黎巴嫩棄權,巴西和土耳其投反對票,兩國於今年五月中旬同伊朗達成了核燃料交換協議。巴西代表在發言中表示:"制裁最有可能導致的結果是使伊朗人民遭受苦難。"
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在加強現行制裁內容的基礎上補充進了新內容,主要針對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該准軍事組織和經濟體是德黑蘭政府的重要支柱。新的制裁規定,凍結和伊斯蘭革命衛隊有關的經濟實體資產賬戶,並禁止其成員出國旅行;禁止向伊朗出口重型武器,軍艦和坦克;前往伊朗的船隻有義務接受檢查,伊朗在境外的商務活動將受到限制;開設在國外的伊朗金融機構一旦涉嫌與核活動有關聯將受制裁。
美國、英國、法國和德國還希望制裁措施能夠涉及能源方面,但具有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俄羅斯和中國對此持保留意見。
美國駐聯合國大使賴斯認為新制裁決議內容恰當、準確並十分合理,她說:"因為伊朗政府明確並有意地違反了其對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義務。"
這是聯合國安理會自2006年以來對伊朗實行的第四輪制裁。美國及其盟國擔心伊朗在研發民用核能的名目下開發製造核武器,但伊朗對此表示否認。迄今為止,伊朗仍未停止提取濃縮鈾的活動,也未履行國際原子能機構對該國提出的相關要求。
作者:Lena Bodewein/月洋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