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是阻止氣候變化的障礙?
2010年12月7日每年一度的氣候峰會上,全世界政要們聚集一堂討論人類的未來。2010年的氣候峰會在墨西哥的坎昆召開,人們希望這次會議比去年的氣候峰會開得成功。2009年哥本哈根峰會由於最終只達成一個不具約束力的最低共識,被普遍認為以失敗告終。
用專利還債
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對哥本哈根的那次峰會感到失望。77國集團(一個如今由130個新興工業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構成的組織)的要求之一是:放鬆或者完全解除對可再生能源技術專利的保護。他們的理由是,氣候變化的責任在發達國家,而發展中國家卻是受害者。所以,至少應該免費向他們提供利用綠色能源的技術。也就是說,用專利來償還氣候變化的債務。
據聯合國環境署、國際貿易中心以及歐洲專利局(EPA)的一項研究表明,全世界新能源技術專利的80%為日本、德國、美國、韓國、英國和法國的大型企業所掌握。這項研究的課題是專利保護在潔淨能源技術轉移中的作用。發展中國家組織「南方中心」的艾蓮•科瓦(South Center)說:「由於發達國家把可再生能源技術據為己有,對發展中國家形成了又一個劣勢。」
綠色能源:昂貴的希望
綠色能源被公認為發展中國家的希望所在。它不僅對氣候無害,而且還是化石能源的廉價替代品。除此之外,綠色能源還可以讓人們擺脫對大型能源公司的依賴。
綠色能源的另一個特點是它的分散性。對於農村人口佔多數的國家來說,安裝太陽能板或地熱泵是獲取能源的唯一辦法。問題在於,當地往往缺乏安裝和維修這些設備的專門知識,所以,不僅要進口設備,還要引進知識。如果涉及專利,成本就貴了。
因此在開發對環境無害的能源方面,第三世界國家需要迎頭趕上。克羅埃西亞在綠色能源方面也才剛剛起步,這裡目前正在促使地方項目建立網路。既便在「發達」國家,採取氣候保護措施,也需要大量的啟動資金。
缺乏交流
環境保護全球化的另一個障礙是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究竟需要什麼一無所知。科瓦說:「經常是當地已經具備保護自然資源和獲得替代能源的知識,」發達國家的投入只需要在發展中國家得到應用即可。
歐洲專利局的萊納爾•奧斯特瓦爾德爾(Rainer Osterwalder)也持相同看法:「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技術轉移的狀況尚不令人滿意。」但不容忽視的是新興工業國家,尤其是中國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創新也越來越多。奧斯特瓦爾德爾說:「專利本身既不會產生問題,也無法解決問題。」問題更多地在於發展中國家的基礎設施太差,沒有綠色技術市場,也就談不上發展。
還有另一大誤解是,人們一般都認為每一項技術到處都有專利。其實,專利在每一個國家都必須個別申請。奧斯特瓦爾德爾說:「一家法國企業,如果它認為它的光伏技術在安哥拉沒有市場,它就不一定會到那裡去申請專利。」許多人不知道,在他們國家很多技術根本就不受專利保護。」
「全球專利熱」
儘管如此,批評者還是認為專利是阻止氣候變化的障礙。歐洲專利局前局長曾經稱之為「全球專利熱」。申請一項發明的專利,雖然可以鼓勵科學研究的熱情,但是它的目的依然是防止競爭者繼續研發。
實際上,在專利保護領域,發達國家不僅想要捍衛其市場自由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價值觀念,還想保住自己經濟優勢的地位。至於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私有化是否合理,今年坎昆的氣候峰會上想必又是一個激烈討論的問題。
作者:Nele Jensch
責編:當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