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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崑山反殺案」終有結果 警方檢方明確表態

任琛
2018年9月1日

中國警方最新公佈的消息顯示,「崑山反殺案」中一身紋身的「龍哥」不是真的黑社會,而且還確實獲得過「見義勇為榮譽證書」。本周六,崑山市警方和檢察機關公佈了對該案的調查處理結果。網路輿論為之沸騰。

Screenshot Youtube Videoüberwachung Polizei Kunshan Überfall
崑山市「反殺案」引起中國民眾的廣泛關注 此案的關鍵之一是街頭影片採集記錄了一切圖片來源: Youtube/Jia Jianceng

(德國之聲中文網)本周六,崑山市警方通過其官方新浪微博帳號"崑山公安微警務"發布了有關"崑山反殺案"的最新警方通報。通報指出,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

幾乎在同一時間,崑山市檢察署也通過其官方微博帳號發布了有關"崑山反殺案:屬正當防衛,公安機關撤案符合規定"的消息。指出,本案中,死者瀏海龍持刀行兇,於海明為使本人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暴力侵害,對侵害人瀏海龍採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其防衛行為造成瀏海龍死亡,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對此案作撤案處理符合法律規定。

崑山市警方最新發布的通報透露了此次震驚全中國"崑山反殺案"的近一步細節。通報顯示,涉案人員包括瀏海龍,男,36歲,甘肅省鎮原縣人,暫住崑山市陸家鎮某小區,案發前在崑山市陸家鎮某企業打工。而搶刀"反殺"的涉案人名叫於海明,男,41歲,陝西省寧強縣人,暫住崑山市青陽路某小區,案發前在崑山市某飯店工程部工作。

警方公開案件起因

警方公佈的通報中也詳細公開了案發起因:案發當晚,瀏海龍醉酒駕駛皖AP9G57寶馬轎車(經檢測,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載劉某某、劉某、唐某某沿崑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順帆路路口時,向右強行闖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自行車的於海明險些碰擦,雙方遂發生爭執。

崑山警方表示,劉某某先下車與於海明發生爭執,經同行人員勸解返回車輛時,瀏海龍突然下車,上前推搡、踢打於海明。雖經勸架,瀏海龍仍持續追打,後返回寶馬轎車取出一把砍刀。經警方鑑定,該刀為尖角雙面開刃,全長59釐米,其中刀身長43釐米、寬5釐米,系管制刀具,連續用刀擊打於海明頸部、腰部、腿部。擊打中砍刀甩脫,於海明搶到砍刀,並在爭奪中捅刺瀏海龍腹部、臀部,砍擊右胸、左肩、左肘,刺砍過程持續7秒。瀏海龍受傷後跑向寶馬轎車,於海明繼續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車。經警方勘查,汽車左後窗下沿有7釐米長刀痕。瀏海龍跑向寶馬轎車東北側,於海明返回寶馬轎車,將車內瀏海龍手機取出放入自己口袋。民警到達現場後,於海明將手機和砍刀主動交給處警民警。於海明稱,拿走瀏海龍手機是為了防止對方打電話召集人員報復。

警方消息還顯示,瀏海龍逃離後,倒在距寶馬轎車東北側30餘米處的綠化帶內,後經送醫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經法醫鑑定並結合影片監控認定,在7秒時間內,瀏海龍連續被刺砍5刀,其中,第1刀為左腹部刺戳傷,致腹部大靜脈、腸管、腸繫膜破裂;其餘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並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處開放性創口及3處骨折,死因為失血性休克。於海明經人身檢查,見左頸部條形挫傷1處,左胸季肋部條形挫傷1處。

崑山警方公佈對案件的定性以及理由,聲稱:根據偵查查明的事實,並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和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之規定,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

"行兇"的定義明確

公安機關表示,瀏海龍的行為屬於刑法意義上的"行兇"。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判斷"行兇"的核心在於是否嚴重危及人身安全。司法實踐中,考量是否屬於"行兇",不能苛求防衛人在應急反應情況下作出理性判斷,更不能以防衛人遭受實際傷害為前提,而要根據現場具體情景及社會一般人的認知水準進行判斷。本案中,瀏海龍先是徒手攻擊,繼而持刀連續擊打,其行為已經嚴重危及於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應認定為"行兇"。

另外崑山警方認為,於海明的行為出於防衛目的。本案中,於海明奪刀後,7秒內捅刺、砍中瀏海龍的5刀,與追趕時甩擊、砍擊的兩刀未擊中,儘管時間上有間隔、空間上有距離,但這是一個連續行為。另外,於海明停止追擊,返回寶馬轎車搜尋瀏海龍手機的目的是防止對方糾集人員報復、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當防衛的意圖。"

延伸閱讀:德國刑法專家:「可以向寶馬男開槍」

網傳消息有真有假

另外警方通告的消息還涉及了與此案相關的多個之前未經證實,但在網路媒體上廣泛傳播的訊息,包括瀏海龍可能涉黑的調查情況。崑山警方證實,瀏海龍在崑山期間,確因毆打他人、故意損毀財物、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被處1次行政拘留和3次九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公安機關目前未發現瀏海龍有涉黑犯罪行為。之前有消息稱瀏海龍車中可能有槍枝。警方表示,經現場勘查,警方車內未發現其他違禁品。另外,關於網傳瀏海龍獲見義勇為榮譽證書情況。崑山市警方證實此情況屬實。2018年3月,瀏海龍因提供重要線索,協助抓獲販毒嫌疑人,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依規為其頒發見義勇為榮譽證書並獎勵500元。8月29日,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已對此作出回應。

當地警方和檢察機關的最新表態立即引起了中國公眾輿論的廣泛反響。崑山公安微博帳號公佈的相關消息在一個小時內就收獲了接近13萬次"贊",41000多條評論和超過55000次轉發。《北京青年報》在騰訊新聞客戶端上的相關報導一個小時內的跟貼數量就超過18萬。被置頂的評論稱:"這是一個標誌。一個法律與人性的和諧標誌!一個過程與結果的理性標誌!一個保護善良人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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