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聲中文網)美國總統川普在鴉片類藥物泛濫的新罕布夏州宣佈新政策,提議判處毒販死刑。"如果我們不對毒販下重手,我們是在浪費時間。"他說,"死刑是其中一個方法。"
川普在去年就職時就已經說他要打擊毒品犯罪,但是至今他仍然沒有付諸行動。
越來越不支持死刑
鴉片類藥物涵括處方類止痛藥包括海洛因。每年美國大約有240萬人沉癮鴉片類藥物,且每天就有115個美國人死於服用過量。
事實上,在美國法律中,毒品犯罪本來就有"死刑"這個刑罰作為選項,只是目前並沒有使用該法判處死刑的案例。川普这次想要加強這方面的執法,甚至,可能推動相關修法,擴大法律適用範圍。
然而川普估計會在國會踢到鐵板。美國議員表示,他們並沒有打算修改相關法律。除非蓄意謀殺等極端犯罪不得已需要動用死刑,否則在高等法院的角度死刑違反比例原則。
這個意見與民意一致。根據統計,只有55%的民眾認同用死刑處置謀殺犯,是歷年最低。
然而,先前民主黨在參議員補選或州長選舉意外獲勝,都顯示出共和黨很可能在11月議會選舉時失去多數黨的地位。這個趨勢很可能促使川普强硬推動修法,以鞏固他的民意基礎。
許多民主黨員反對這個提案。參議員艾德‧馬基(Ed Markey)說道: " 像死刑這種極端的刑罰只會為毒品犯罪冠上負面印象,無助於我們進行討論、或是補救措施。我們應當加強治療、復建等公共健康相關措施。"
死刑不見得能消滅毒品
川普曾經贊賞菲律賓總統杜特蒂強力掃毒的行為。这位菲律賓總統啟動的掃毒行動在該國造成混亂,很可能誤殺了許多不是毒販的無辜人士。警方公佈的數據顯示他們處死了4100名毒犯,但是人權團體卻認為實際的數字應該有三倍之多。現今,國際刑事法院(ICC)已經介入調查。
專家也表示,像新加坡這種國家有死刑、毒品犯罪率又低,其間可能並無直接因果關係。比如說,伊朗就是一個會判毒品犯罪死刑、但是毒品犯罪率仍然名列前茅的國家。
羅法/謝菲(法新社)
今天毒梟們在秘密作坊中加工生產的很多毒品,最初都是德國人的發明。曾幾何時,德國科學家,軍方和企業為研製毒品可謂煞費苦心。
1939年對波蘭以及1940年對法國的德軍攻勢中,希特勒曾使用化學製劑提高戰鬥力。僅在法國軍事行動中,德軍作戰部隊士兵就服用了3500萬粒冰毒丸。冰毒學名甲基苯丙胺,當時也被稱為「坦克巧克力」 或者「戈林丸」。值得一提的是,二戰期間,盟軍也曾給士兵服用毒品。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Bildarchiv被德軍廣泛使用這一「神藥」最初是一名日本人以液態形式發明的。柏林特穆勒化工廠的化學家對其予以進一步完善,並於1937年申報了專利。一年後,冰毒作為藥物開始流通。冰毒可以讓人失去疲勞感,不渴不餓,更不會感到害怕。今天冰毒早已經被宣佈為違禁品。
至於希特勒本人是否也染上了冰毒癮,至今歷史學家們仍莫衷一是。希特勒貼身醫生蒂奧‧莫雷爾(Theo Morell)為希特勒所寫的病歷上,曾多次出現X字樣。X到底代表什麼,至今仍是一個謎。不過,有一點則是毫無爭議的:希特勒當年服用的很多強力藥物,都嚴重違法今天的麻醉劑管理條例。
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Mary Evans Picture Library德國人在毒品方面的創新精神還可以追溯到更久遠的年代。 今天享譽世界的拜爾製藥19世紀曾有一條在德國家喻戶曉的廣告詞:「海洛因止咳立竿見影」。很快,海洛因被用來治療哮喘,癲癇,精神分裂以及心臟病等常見疾病,兒科也不例外。拜爾製藥給出的唯一副作用是:服用海洛因有可能引發大便乾燥。
菲利柯斯‧霍夫曼(Felix Hoffmann)因發明阿司匹林而被載入史冊。他的另一項重大發明則是進行醋酸試驗時一個偶然的發現。同阿司匹林不同的是,這一次霍夫曼把醋酸同烘乾後罌粟汁摻和在一起,海洛因就這樣誕生了。直到1971年,德國市面上都可以合法賣到海洛因,被列為禁藥是此後的事情。
位於達姆施塔特的梅克公司1862年就已開始大量生產古柯鹼,用作眼科專用的局部麻醉劑。這要歸功於此前科學家阿爾波特‧尼曼用南美洲可可樹葉所做的一項試驗。尼曼成功從可可樹葉中分離出一種鹼性結晶體,並將其命名為古柯鹼。試驗完成不久後,這位科學家就逝世了,不過,死因是肺病。
圖片來源: Merck Corporate History以精神分析學說聞名於世的心理學家西格蒙德‧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曾以科學的名義服用古柯鹼。在其《關於古柯鹼》一書中,他表示古柯鹼沒有副作用。他形容古柯鹼能夠使人「幸福快樂,充滿活力,提升工作能力」。 一位朋友因服用古柯鹼過量而死亡後,佛洛伊德對這種毒品的熱情才有所降低。當時,古柯鹼也被用來治療頭疼和胃痛。
圖片來源: Hans Casparius/Hulton Archive/Getty Images美國化學家亞歷山大‧舒爾金(Alexander Shulgin)被認為是搖頭丸的發明者。不過,事實上,舒爾金只是重新發現了搖頭丸。最早發明這種彩色藥丸的是德國製藥巨頭 - 默克集團。1912年,默克集團為一種無色液體申報了專利,當時它的名稱是「3,4-亞甲二氧甲基苯丙胺」,簡稱MDMA。當時化學家認為,這種物質毫無商業價值可言。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epa/Barbara Walton德國化學家勇於創新發明的精神固然可嘉,但他們的一些發明,雖然並不是他們的初衷,卻給後人帶來無窮的隱患。聯合國估計僅2013年,全球範圍內就有大約19萬人死於非法毒品。而關於合法毒品 — 酒精的統計數字則更為驚人,世界衞生組織估算2012年全球死亡人口的5.9%都同飲酒有關,死亡人數大約為33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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