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ken Zentralbanken Regeln Basel
2010年9月13日廣告
首先涉及到的是銀行的核心資本。這筆資金的所有者是銀行,一旦發生險情,銀行可以動用這筆資金。到目前為止,銀行必須擁有的所謂核心資金只佔該行全部金融業務的4%。新規定將這個比例提高到6%。
此外,銀行還必須設立一個所謂的安全緩沖資金,這筆金額佔該行業務的2.5%,作為儲備金停放在銀行自己的賬戶上。
一名位於法蘭克福的銀行界人士分析道,"今後,銀行的自有資金將比以前提高3倍。這樣的規定的確從本質上嚴格了之前的規定,今後銀行業面對危機有了更好的應對措施,消化損失的能力也在增強。"
自然,今後銀行的部分盈利會有所封凍,這一消息對大銀行的股東而言,意味著降低紅利。
數年之後,銀行本身也應降低借貸的規模。所有這些新規定都是朝向一個目標,即銀行用於投機的資金越來越少。這樣,它們在業務當中會更為小心謹慎,並為下一次銀行危機做好了防範的準備。
作者:Inga Sieg 編譯:李魚
責編:樂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