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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一「巨貪」被判死刑

凝煉/樂然(據法新社)2014年12月11日

中國「反腐」鬥爭繼續,廣東一大型國企前總經理因貪腐罪被判處死刑。

Zhang Xinhua China Todesurteil Chef des großen Staatsunternehmens Baiyun Industrial and Agricultural Corporation
張新華被一審判處死刑(2014.12.10)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Guo Ping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廣東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在廣州被判處死刑。據新華社周四(12月11日)報導,張新華貪腐3.4億元人民幣(相當於5200萬歐元)案昨天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該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審判處被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報導稱,法院裁定,被告從2003年以來貪污國有資產價值近2.85億元,收受賄金總數約9500萬元,分別構成貪污罪、受賄罪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數罪並罰,最終決定判處其死刑。

反腐風暴中下馬的最高官員周永康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Lee Jin-man

被告對判決不服,提出上訴。

張新華被判死刑成為中國當局嚴厲反腐的又一訊號。昨天,原中國國務院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因貪污罪被判無期徒刑。法院裁定他收受了約值480萬歐元的賄金。

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兩年前上任時便宣佈要在各級層面大力反腐,警告腐敗現象蔓延會毀掉共產黨。目前因涉嫌腐敗移送司法機關調查的最高官員是前主管政法、國安、公安系統的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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