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共鳴:德國人支付過多小費
2004年1月5日克勞迪烏斯.施密茨教授對星期日圖片報說:「許多人覺得支付時討回小小的歐分來是難為情的事。」他說,喝一杯2.50歐元的咖啡,許多人就支付3歐元。按理說還可以要回30歐分來,但許多人就算了。這意味著,這筆小費達到了消費額的20%。
有鑑於此,施密茨教授向顧客們建議說,在支付前想一想,願意支付多少小費。帳單送來後,完全可以讓服務生把全部該找的錢都找了,然後把準備好的小費給服務生。
教授說:「這樣可以免去在找回的零錢裡面尋找該給的小費的尷尬。」他還提醒道,只有在服務和提供的東西好的情況下,才應該給小費,「假如不是這樣,那麼,光支付帳單上的數額,然後走人,是完全正常的。」
一些飯店老闆也證實了這一點。慕尼黑女老闆曼女士說:「最近一次,有人在我那兒吃了25歐元,主動地在上面加了5歐元小費。」另一家慕尼黑餐館的老闆說:「我的跑堂們收的小費比馬克時代要多得多了。當然,在我的面前,服務人員當然非常注意掩蓋。因為,假如他們對我說,他們得了多少錢,我也許會考慮降低每小時的薪水。」在西爾伯斯坦當跑堂的女孩莎拉則說:「剛實施歐元的時候,人們給很多小費。但現在他們開始變得節省了。」
顧客們對待歐元時代的小費有著不同的態度。據一家報紙採訪,海德堡48歲的女士費恩說:「24.50歐元,我們有時就支付30歐元。有時候這是非常浪費的,可是我經常無意識地支付比以前多的小費。」克洛茨貝格32歲的羅曼先生給小費完全看高興,「我滿意的時候,給小費讓我高興。我完全憑感覺付出,不會長時間去考慮是否太多。」
布裡茨37歲的霍爾巴赫女士則說:「我總是湊滿50歐分,或者一個整數。以前給多少馬克,我現在就給多少數值的歐元。多給的誘惑力太大了。給25歐分的小費我覺得太難受。給管衞生間的女士,我也不是給20歐分,而是50歐分。」
威爾姆斯多夫43歲的哈根先生說:「給10個歐分太少了。那還不如不給。」他的兒子,18歲的斯台芬也插話:「如果一杯拉特馬其阿托(一種牛奶泡沫咖啡)價格是3歐元,我有時就給4個。」
慕尼黑24歲的女大學生雅尼卡說:「我們給的經常是該給的一倍。給得太零碎總是不好意思。我們也經常考慮改變這一點,因為我們作為學生無法承擔太多的小費。」
(平心綜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