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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人的悔罪態度值得學習

2011年9月7日

一個人、一位領導人、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對他人、他國、其他民族行兇作惡、犯罪以後,能不能、敢不敢真誠地道歉、悔過、懺悔?這是人類和歷史對犯罪者的拷問、考驗作惡者的良心和人性。中國學者姚監復比較中德領導人的悔罪態度。

中德首次政府磋商六月底在柏林舉行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dpa

德意志民族和德國領導人對二戰期間希特勒迫害猶太人和對人類所犯下的罪行進行了深刻的反思、真誠的懺悔和真心的賠償,並且立法禁止宣傳法西斯思想,結果獲得了世人的諒解,贏得了尊重。而日本領導人至今未對侵略戰爭進行真誠的認罪和道歉,甚至否認南京大屠殺、細菌戰、徵集慰安婦等犯罪事實。每年都有議員、官員去靖國神社祭拜戰犯。中共領導人多次責備日本領導人對侵略戰爭沒有以史為鑑、真誠道歉,要承認歷史罪惡事實,才不會重複歷史錯誤。但是,有的日本歷史學者認為,中共領導人沒有資格教訓日本領導人,要進行歷史反思,因為中共領導人至今都沒有公開地、認真地為大躍進、人民公社化和文化大革命等自己造成的歷史罪行向死難者道過歉,從來沒有公佈過這些悲慘的人為災難的歷史事實和死難人數的準確數字。因此,在對待歷史欠債的態度方面,中共領導人不如德國領導人,甚至還不如日本領導人。日本領導人他們不認罪,還會向中國人鞠躬,說句「帶來麻煩」,表示歉意。而中國領導人到2011年7月1日中共90周年,對大飢荒和文化大革命的受難者絕口不提,沒有懺悔,也沒有道歉,更沒有認罪。還公然認定「完成了社會主義革命」,是中共90年中做的三件大事之一,將罪行說成功勞,以歡樂的盛典取代悲哀的追悼。
中德兩國領導人對歷史罪行採取了絕然不同的態度,形成了強烈的對比。1970年12月7日德國總理布蘭特向波蘭無名烈士碑雙膝跪下,這位青年時期的反納粹戰士,面對被希特勒納粹德國殘酷殺害的600萬猶太人和幾千萬波蘭人、俄國人等受害者的靈魂,他承擔了德國新總理的歷史罪責。一位記者寫道:「不必這樣做的他,替所有必須跪而沒有跪的人跪下了!」中國領導人,有哪一位向幾千萬大躍進和文革中的冤魂下過跪、認過罪!?80%的德國民眾認同布蘭特的這種認罪方式,表達了德意志民族集體悔罪的誠意。因此,各國人民對德意志民族表示理解、寬恕和尊重。1971年諾貝爾和平獎被授予了這位敢於認罪的、高尚的德國總理。中共領導人決不認罪的心理,影響了各級幹部和知識分子,名聲在外的余秋雨就不敢承認他在文革中是「四人幫」寫作班子的錯與罪,被毛澤東在天安門城樓上改名為「要武」的宋彬彬,至今沒有為當年紅衛兵的殘暴罪行引咎自責、認錯道歉。比起1971年反納粹戰士的布蘭特的下跪、比起2011年新一代有良心的德國青年到以色列向猶太人致歉的行動,德意志民族敢於認罪、集體悔罪,使德意志民族重新獲得了全世界的尊重,在良心、誠實、道德的高度上站到了同其他民族一樣的高度,齊步前進。日本領導人對待侵略戰爭的態度,中國領導人對待國內浩劫罪責的態度,離德意志民族及其領導人和普通老百姓的高貴心靈距離太遙遠了!
德國對二戰罪行,不僅懺悔,而且進行賠償。早在60年前的1951年9月27日,西德總理艾德諾特公開聲明:「新的德國和它的人民只有在感到對猶太民族犯有罪了,並有義務進行賠償時,才是真正地與納粹罪行一刀兩斷了。」因此按照德國的《聯邦賠償法》向納粹時期因種族、宗教、出身和意識形態等原因而遭受迫害的個人,特別是猶太人支付了總計784億馬克的賠償,並退回了納粹時期抄家沒收的個人財產。而且,1999年對二戰期間1000多萬在德國遭受奴役的勞工賠償,每人獲賠約7600歐元。德國總理梅克爾說:「2000-2007年完成了對這些勞工的賠償工作,讓我們如釋重負,儘管金錢無法彌補這些勞工遭受的痛苦。」可是2007年6月12日梅克爾宣佈完成「七年賠償」之日,日本最高法院卻駁回了中國原勞工劉宗根二戰期間被綁架到日本當苦力的賠償要求。至於50年前,1957年被毛澤東、鄧小平打成右派的55萬受難者,許多人勞動改造幾十年,甚至葬身北大荒、夾皮溝,要求賠償的正義行動被領導者打回,那些大躍進、文革、「六四」中無辜受難者的賠償要求更置之不理。日本、中國的領導人在文明與法治的制度層面、真善美的心靈、人格的崇高方面,確實有必要向德國學習。對納粹戰犯進行審判的首席起訴人羅柏特•傑伯遜說了一句值得中國和日本領導人認真思考的名言:「對全世界來說,紐倫堡法庭判決的重要性,並不在於怎樣忠實地解釋過去,它的價值在於怎樣地警戒未來。」  
中國歷代皇帝曾經為天災人禍發出過200多個「罪已詔」。毛澤東在1958年南寧會議上說過,胡志明為土改發了「罪已詔」,我們絕不發「罪已詔」。半個世紀過去了,中國領導人對中國老百姓做了多少孽,犯了多少罪,出來補發「罪已詔」,沒有一點自我批評。到了21世紀,建議中共領導人認真向德國領導人學習,真誠地發幾個「罪已詔」。
 

作者:姚監復

作者簡介:姚監復,1957年畢業於哈爾濱工業大學。曾任中國農機研究院工程師,原中共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國務院農村工作研究室研究員。哈佛大學燕京學社協作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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