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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德國:僱主無權詢問員工是否已接種疫苗

2021年9月2日

依照德國勞動保護法,僱主有義務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但依照個人訊息保護法,僱主卻無權過問員工是否已經接種新冠疫苗。周三頒布的新冠疫情衞生條例並未能幫助僱主擺脫當前的尷尬境地。

Deutschland Coronavirus l Apotheke und Impfausweis
圖片來源: Sascha Steinach/dpa/picture alliance

(德國之聲中文網)本周三,德國政府制定了新冠疫情衞生條例,但拒絕賦予僱主瞭解員工疫苗接種情況的權利。德國政府這樣做,是為了避免發生強制性接種疫苗的情況。

德國是一個非常注重個人訊息保護的國家,僱主方有權獲取的員工私人訊息非常有限。依照現行的個人訊息保護法,僱主無權獲取員工的個人健康資料,其中也包括不能詢問員工是否已經接種新冠疫苗。隨著疫情緩解,一些居家辦公已經數月之久的員工將陸續返回工作崗位,因此,僱主方全面掌握員工的免疫情況也就被賦予了現實意義。有鑑於此,一些議員提出修正現行法律,賦予僱主瞭解員工接種情況的權利。

然而,周三獲得通過的新條例中並沒有給僱主開放綠燈,而是要僱主承擔義務,向員工全面通報疫情危害以及接種疫苗的相關訊息。此外,員工去接種疫苗時,僱主必須為其放假。

僱主要求獲得知情權

聯邦內閣就制定新條例舉行會議前,德國勞工部長海爾(Hubertus Heil)對德國電視一台表示:「這項有效期截至11月24日的新條例,旨在要求僱主依照勞動保護法,為員工提供有關疫苗接種的訊息,並為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接種疫苗提供方便。這樣做的目的,是盡可能提高疫苗接種率。」海爾還表示,僱主還必須承擔每周為員工提供兩次新冠檢測的義務。

依照德國現行法律,疫苗接種情況屬員工個人隱私,僱主無權過問。圖片來源: Thomas Kienzle/AFP/Getty Images

德國僱主聯合會則對政府制定的新條例提出批評,因為該條例並沒有為僱主提供瞭解員工接種情況的權利。僱主聯合會主席杜裡格爾( Rainer Dulger)表示:「公司和企業需要一個明確的說法,以便他們可以瞭解員工的疫苗接種情況,只有這樣,僱主才能為其員工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

德國衞生部長施潘( Jens Spahn)也表示,至少在今後六個月內,應該賦予僱主方對員工疫苗接種情況的知情權。

勞工部長海爾對德國電視一台表示:「我們只能在憲法框架內採取行動。」他建議說,對於法庭等疫情風險較高的工作崗位,可以參照餐飲業的防疫規定,要求員工提供接種疫苗、接受檢測和感染痊癒的證明方可入內。他表示:「這似乎是一個可行的方案,但衞生部長施潘必須為此提出符合法律的相應建議。」

德國司法部長蘭佈雷希特(Christine Lambrecht)也表示,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可以賦予僱主瞭解員工疫苗接種情況的權利。她對媒體表示:「新冠疫苗接種情況等員工健康訊息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必須慎重對待。」

德國疫苗接種熱情正在降溫

數周來,德國接種疫苗的人數一直在持續下降,儘管政府出資開設了更多的疫苗接種站,但仍然無法調動民眾接種疫苗的積極性。

目前,完全接種者佔德國總人口的60.6%。其中接種率最高的是不來梅州,接種率達70.7%, 而接種率最低的聯邦州薩克森州則只有51.8%。上述指標同羅伯特科赫研究所制定的85-90%的接種目標仍有相當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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