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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09 UN-Kinderrechtskonvention Deutschland

2009年11月21日

每一個兒童都有最基本的政治、社會、經濟、文化和公民權利。這是聯合國在1989年11月20日公佈的關於保護兒童權益的公約上規定的。德國在1992年加入了這個公約,但是有前提條件。在德國兒童權利是如何得到保障、得到了多大程度的保障?

賣火柴的女孩在德國消失了嗎?

新聯邦政府希望增強兒童的權益。這是聯盟和自民黨在他們的合作協議中決定的。其中說:"我們希望在所有的領域,特別在保護、培養和參與的法律方面,創造對兒童有利的條件。"

更多的保護,更多的培養,讓兒童進行更多的參與--真實的情況看起來怎麼樣?從1995年起,"聯合國兒童權益保護公約在德國應用聯盟"就開始了觀察,這個聯盟由100多個組織組成,其中包括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兒童急救組織等。他們的發言人梅瓦爾德闡述了,為什麼法律層面上,該公約在德國的履行情況不能令人滿意,"在德國的基本法中還沒有包含兒童權益的內容。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而且還有我們現在的難民和外國人權益相關的規定,也與這個公約背道而馳。"

如果相信聯合政府的許諾,那麼這種情況很快就會有所改變。執政黨強調說,他們希望,收回針對聯合國兒童權益保護公約而設定的前提條件。除此之外他們還希望,能夠對那些破壞公約規定的人進行控告。

世界兒童基金會德國委員會的發言人塔內德恩說,政府對待這件事情的態度究竟有多認真,以及他們是否真的會收回設定的前提條件,將在接下來的幾個月中得到證明。塔內德恩說:"這些前提條件現在的內容是,非德國籍的孩子在沒有長期居留許可的情況下,將與德國孩子區別對待。比如說在某些聯邦州裡面,不能享受義務教育,他們可以去學校,但是國家沒有任務要去關注這件事情。而且最基本的就醫保障也會受到限制。"

當這些難民兒童到了16歲,根據現行法律他們就可以得到成年人一樣的對待,甚至被遣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發言人塔內德恩批評說,這與兒童權益保護公約相抵觸。但是德國不僅在法律層面上與公約有衝突,梅瓦爾德說,即使是 在法律中規定的教育和健康權利也並不總是能完全實現," 並不是所有在德國的孩子都有相同的受教育權利。貧困兒童的數量超過平均比例,在健康方面有嚴重的體重超標問題,年輕人飲酒等問題,在德國有差不多30%的孩子在住院的時候要住在成年人病房裡。"

兒童權益不只是在貧窮的國家被忽視,在發達國家也同樣如此,德國是一個缺少兒童的國家,但是孩子的利益總是被放在邊緣。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德國分部的塔內德恩舉了一個例子:貧窮的孩子得到的社會救濟金明顯少於成年人。

儘管在基本上還有缺陷,但梅瓦爾德也看到了積極的發展,"比如,從2000年開始,在德國每個孩子都有了在非暴力環境下成長的權利,這也是聯合國公約中的規定。這是一項真正的進步,或者還有,從1998年開始德國的孩子就有與父母任何一方保持個人聯繫的權利。"

德國家庭部在2008年開始了"為了一個建立善待兒童的德國的第一步"的活動。孩子和年輕人應當瞭解自己的權利。比如說 柏林的舍恩貝格地區的呂克尼茨小學,十歲的 瑪利正在那裡上五年級。對她來說兒童權益意味著什麼?"對我來說,就是每個孩子都有相同的權利,每個孩子都應當受到教育。"

她的同學莉莉也是十歲大,已經瞭解了很多關於非洲飢餓兒童,以及兒童士兵的事情,因此她覺得兒童權益很重要。莉莉說:"(兒童權益就是)讓孩子能有吃的和喝的,不將他們拉入戰爭,不讓他們受到虐待。"

作者:Sabine Ripperger / 子江

責編:石濤

全球兒童都應該享有基本權利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ZB

馬尼拉的窮孩子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dpa
德國服民役的青年照料孩子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 / d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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