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憲法法院允許德軍在境內採取軍事行動
2012年8月18日
廣告
卡爾斯魯爾
德國憲法法院周五(8月17日)宣佈,德國軍隊可以在極端特殊的情況下在國內採取軍事行動,如抵禦恐怖攻擊,但必須遵守嚴格的附加條件。在境內使用軍隊的先決條件必須是達到「災難程度」的緊急狀態,但禁止攻擊遭恐怖劫持的客機或對付示威者。德國聯邦國防軍協會負責人基爾施(Ulrich Kirsch)對修憲的內容表示歡迎,並表示法律的授權對軍隊而言是至關重要的。聯邦憲法法院的法官們強調,即使是在緊急情況下,軍隊在境內作戰也必須得到全體內閣的同意,不得由單一政府成員批准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