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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百姓看言論自由和媒體 (1)

廣治2008年9月17日

在德國的基本法中明確規定:言論自由屬於人的基本權利。也就是說,在德國——這個民主的國家裡,言論自由就如同吃飯、睡覺一樣理所應當。而當某件事成為「理所當然」的時候,人們是否還能意識到它的意義和重要性呢?就此,德國之聲記者隨機採訪了一些德國人,在此分幾集發表。

想說點啥?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 OKAPIA KG, Germany

Schaeffer(高中生):

Schaeffer圖片來源: DW

"言論自由就是說,我可以擁有自己的想法,並且可以很自由地說出自己的想法,用任何可能的形式和語言。當然它也有一定的界線,比如,人不可以對其他人進行語言上的攻擊,就算是在一個享有言論自由的社會裡,也不能侮辱、侵犯他人。我自己的言論自由從來沒有受到過限制。在德國的基本法中也規定了言論自由這一條,我想我的這一權利是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德國媒體的可信度並不是非常有說服力,雖然有一些很嚴謹、可靠的媒體,但也有一些媒體是只用它們的主觀視角來報導他們想報導的事情的。"

Julia(市場銷售):

Julia圖片來源: DW

"嗯,言論自由對我來說意義很大。因為在德國,我已經習慣了說我想說的話。而且這種言論自由的權利在德國也能收到很好的保護。但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我覺得非常不好。儘管如此,當人們享受這種言論自由的權利時,要注意對別人的尊重。我覺得德國媒體的可信度比我的期望值要低一些,比如電視就沒有報紙的可信度高。"

Schmitz(退休老人):

Schmitz圖片來源: DW

"言論自由就是我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但是有些話我也不能說,比如罵人:討厭的猶太人,討厭的中國人,說這種話我可能就會進監獄了。但什麼是真相呢?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真相,誰知道呢。這裡只有謊言,所有的人都只是在說謊話。特別是政治家,他們所有的話都是謊言,那些想說真話的人永遠不會當選。而就我自己,我可以發表任何我個人的意見,所以我的言論還沒有受到過任何的限制。但是,發表個人意見並不等於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我不能侮辱別人,我不能說'你是個強盜'。至於媒體,一直都有人說:報紙不是為了報導新聞,而是為了賺錢。廣播和電視就更是這樣了。小賣部裡有上百種的報紙和雜誌,可裡面的內容全都是胡說八道,可現在的愚民太多,他們居然看這樣的東西!我為那些報紙感到羞恥。"

匿名(記者):

一名女記者圖片來源: DW

"我是法國人。言論自由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我可以自由地說我想說的事情。但是並不等於什麼事情都可以說,因為在這個'自由'存在的同時,也存在著一條界線的。人們應該懂得這個界線是什麼,並且不能踰越這個界線。人們應該意識到,人和人之間是有區別的,所以在享有言論自由同時,不要傷害到別人。在德國或者法國,我還沒遇到過我個人的言論受到限制的事情,但是與在德國相比,在法國,媒體受到的限制更多。媒體之間也是不能比較的,我覺得德國的媒體已經做得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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