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706 moral gesetz
2008年6月18日四川都江堰地區是512汶川大地震受災最嚴重的地區之一,距震中僅20公里距離。都江堰光亞學校一名姓范的老師在地震中倖免遇難,卻被中國億萬網友評為了"最無恥的老師",並戲稱其為"范跑跑"。原因是在地震發生時,正在上課的范老師不顧學生,第一個離開教室跑到操場安全避難。而學校有其他部分學生由於逃難不及時被掩埋在廢墟下,以致喪生。
"范跑跑"事件曝光後,馬上引起網上的激烈討論,譏諷指責。佔主導地位的意見是,這位老師太過自私,不配從事園丁職業。"范跑跑"一下成了無恥的代言詞。范老師也成了媒體的熱點人物,甚至頻繁接受採訪。有網友轉載"范跑跑"的一篇採訪,他本人稱,自己是"挑戰了中國的道德準則"。
都江堰光亞學校校長壓力很大,因為要求開除"范跑跑"的呼聲越來越高。暫且拋開道德準則,單從法律層面講,"范跑跑"行為是否足以構成被開除公職的地步呢?北京維權律師黃德鵬先生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這樣說:「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不能說他違法。這一點也是為了法律的嚴肅性。但是刑法有規定,軍人臨陣逃脫是逃脫罪,屬於沒盡到保衛國家和人民的責任。另外,刑法有瀆職罪,就是失職。還有就是教師有教師法。如果教師法裡明文規定,遇到緊急情況首先要保護學生,否則要受到政績處罰,那麼他(范)就要受到處罰。」
德國之聲記者隨後閱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其中第八條第一款寫到教師應履行的義務有"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第四款還有"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教師法中沒有針對自然災害等突發情況令作規定。范老師的行為的確沒有做到"關心、愛護"學生。
但是黃律師認為:「在道德這方面,他肯定是大大地觸犯了中國的傳統,觸怒了具有傳統意識的人民,包括這些網友。中國這個國家有一個法庭,在人民群眾的心中,就是道德法庭。你可以通過輿論譴責他,但不能真正地進行行政處罰。因為逃生是人的本能,是下意識。我希望社會上應該多一點寬容。不要過分苛求。如果都按大家的情緒來做,要法律還幹什麼?」
目前"范跑跑"所在的學校校長已經證實,教育局取消了范老師的教師從業資格。"范跑跑"本人認為因為在災難中逃生而遭到停職處理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該校部分學生家長也認為完全取消范的教師資格有些過激,可以允許他繼續從事專業課教學,但是不再擔任班主任職務。網友對此的評價是"這是一場輿論的勝利"。
黃律師認為中國社會對"范跑跑"事件進行廣泛討論是一個積極現象:「我們的法律往往是滯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可能會在下次開人大的時候對這個法律加以修定。這個討論,全國網友,全國人民的關注,這起碼是一個社會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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