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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奉獻也講底限

2012年11月21日

教會企業的雇工有權罷工嗎?工會說"有",教會說"沒有",德國聯邦勞動法庭說"有時候有"。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德國之聲中文網)引起這場"罷工權"爭論的"導火索"是在德國基督教慈善聯合會經營的醫院和敬老院執行最低薪水標準以及大量使用"臨時工"。德國教會創辦企業雇工人數大約為120萬人。由於一些企業和福利機構的工作條件過差,不少工會組織號召在這些機構工作的工作人員舉行罷工。

新教和天主教教會組織作為僱主不願意看到雇工罷工的一幕,因此走進位於埃爾富特的聯邦勞動法庭,要求法庭裁決禁止在教會企業工作的雇員舉行罷工。教會的這一主張未能得到滿足,勞動法庭認為,不能一概而論地否決罷工權。

宗教機構的特殊規則

多年來在教會機構工作的權利問題一直是一個爭論的焦點。德國弗萊堡大學教會法學問題專家比爾(Georg Bier)介紹說,在一些具體的細節上,教會機構作為僱主同其他僱主的適用條件不一樣。出現這一現象的原因在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宗教組織有權利自行處理自己的事務。這也就意味著,教會組織可以自己定義教會機構的勞動權"。舉例來說,比如教會可以制定自己的勞動合同協商規定。

第三條路

在德國勞動市場上存在兩種形式的勞動合同:一種是不可解僱的終身制的公務員合同,另一種是企業雇員合同。前者的收入是固定的,同時沒有罷工的權利,後者的工作合同是僱主和雇員之間達成的勞資協定,如果僱主同雇員之間無法就勞動條件和薪水達成一致,那麼雇員有權利通過罷工向僱主施壓。

但是教會組織卻走上第三條道路。在教會所辦的企業或者福利機構工作的工作人員的合同由教會和職工代表協商制定。但雇員不能利用罷工作為爭取勞動權益的形式。

經濟與基督教理想之間

很長時間以來新教教會和天主教教會參照公務員的標準規定教會企業的薪水水準。但是到了90年代教會組織開始考慮制定自己的薪水標準模式,這其中有很多經濟原因。德國哥廷根大學政治學者雅克比(Tobias Jacobi)解釋說:"當時教會在衞生保健領域的經濟壓力增大了,因為新的法律規定讓費用開支的壓力轉嫁到醫院和敬老院的頭上。"

爭論仍在繼續

弗萊堡大學教會法學問題專家比爾說,在教會機構供職的一部份人員的工作條件變差了,因此要求改善工作條件,反對不公平規定的呼聲也隨之高漲,在必要情況下通過罷工手段提高薪金的願望也在增大。比爾認為,由司法機構澄清這一問題具有實際意義,這樣才能獲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解決辦法。他說:"工會和教會之間的矛盾郁結了這麼多年,現在只能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

德國聯邦勞動法院的裁決並沒有讓工會同教會之間的紛爭就此化解。雙方都表示,如果敗訴就上訴至聯邦憲法法院。

作者:Rachel Gessat 編譯:洪沙

責編:石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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