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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規定保護人權,說到不等於做到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3月9日

正在北京召開的中國人大十屆二次會議,開始對外界期盼已久的修憲問題進行討論。周一(2月8日),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向全體代表提交了13項修改建議。除了「三個代表」、保護私有財產外,保護人權也將被列入憲法。這一新內容是否會對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起到推動性的作用呢?

保護人權也被納入修憲提議圖片來源: AP

以大多數西方國家的眼光來看,中國的人權狀況存在嚴重問題。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則以強調公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為基礎,提出一套自己的人權標準,與來自國際社會的壓力抗衡。本次人大修憲,將尊重和保護人權寫進憲法,表明中國政府至少在態度上開始向國際公認的人權價值和觀念靠攏,普遍受到歡迎。但在中國國內,民眾對這一新條款的興趣似乎並不很大。許多人權活動人士指出,重要的一點是,中國政府在說和做兩方面有著強烈的反差。

設在美國紐約的「中國人權」的負責人劉清說:「中國的憲法中有說了很多,有很多保障公民權力的內容是不錯的。但在做上是完全相反的一套。中國政府說,公民有言論出版的自由,但政府對批評,反對的意見總是採取鎮壓的措施,實際上把言論自由取消了。」

因此,如果沒有落實保障人權的措施,憲法規定對人權的保護將大打折扣。也有人士呼籲,與其增加新條款,不如兌現憲法中已有的基本權力的保障,如宗教、言論、集會自由等。「但即使如此,我還是認為,在憲法裡承認人權是一種進步。他說了,你就可以根據他所說的去要求,在這一基礎上進行對話。」

中國政府在人權記錄上的重大污點是1989年的六四血案。去年在薩斯風波中大膽披露官方隱瞞疫情的退休軍醫蔣彥永在今年二月致信人大,呼籲對六四事件重新定性。劉清認為,蔣彥永的行為令人欽佩,而選擇目前的時機做出這一呼籲是比較有利的:「六四過去15年了。中國權力集團中對六四負有直接責任的人不是已經去世,就是從權力位置上退了下來。這樣對六四正名的阻力就減少了很多。而現在的當權者如果為六四正名,可以解決許多社會矛盾和問題,為中國社會的發展帶來諸多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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