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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憲法法院同意歐盟改革條約

2008年11月26日

美聯社布拉格電,捷克憲法法院周三做出裁決,認為歐盟改革條約並不違憲。捷克執政黨今年5月促成在該條約接受議會表決前,先由該國憲法法院做出是否違背憲法的裁決。歐盟改革條約又稱"里斯本條約",旨在改革歐盟,讓歐盟更加有效率,更為民主,歐盟議會的地位改革後也將隨之提高。目前現行的為期半年的輪值主席制將被取代。改革後,歐盟將由一名任期兩年半的長官領導歐盟的事務。從2014年起,現行歐盟委員會也將縮小。除捷克外,阻礙"里斯本條約"生效的最主要因素是愛爾蘭通過公民表決對該文件說了"不"。按計劃,2009年1月1日起,歐盟改革條約應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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