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欲當環保先鋒
2007年6月9日廣告
直到上個世紀90年代,捷克的工業發展也優先於環境保護。為此,人們一直不相信捷克能有一天象德國一樣徵收生態稅,並用不斷增加的化石燃料稅收來降低個人的社會福利稅,減輕雇員的負擔。儘管自90年代以來每屆捷克政府都在計劃徵收生態稅,但最後都不了了之。歐盟在2003年制定了一項未來對能源產品徵收最低稅款的準則,並要求所有成員國遵守。稅收開始的時間對捷克來說是2008年,波蘭是2010年。
因此布拉格必須採取行動。為了應付捷克工業集團對稅收制度改變的反抗,捷克環境部組成了一個專家小組研究對策。綠黨籍環境部長布爾斯克親自掛帥。他試圖將不利因素轉化成有利因素。他指出,捷克的環境保護和環境形勢與發達國家還不能比,但這也為捷克提供了一個獨一無二的機會,即作為歐盟成員國可以汲取其它26個成員國的成功經驗,促進捷克的環保工作。
但保護環境不是一朝一夕便可完成的任務。環境部長布爾斯克與綠黨同仁第一次成功地將生態稅改革列入政府工作的議事日程之中。五月中旬,政府還做出決議,將對電力和煤碳所徵收的生態稅用於減少職工的社會公共福利稅。生態稅改革的第一部分誕生了。當然,就像環境部長布爾斯克所說的那樣,這僅僅是一個開始。他宣佈,捷克正在研究如何走第二步,將學習斯堪的納維亞的經驗,徵收二氧化碳稅。
捷克準備最遲在2010年對二氧化碳的排放徴税。瑞典是這方面的榜樣。它從1991年便開始對化石燃料產生的二氧化碳徴税。如
果捷克走出了這第二步的話,那就在這一領域超越了德國。但鑑於國內的政治現實,捷克是否能走出這一步還很難說。因為執政黨在議會中不佔多數。